关于委托开展出土丝织品保护修复技术成果推广工作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委托开展出土丝织品保护修复技术成果推广工作的函

文物博函〔2012〕2251号

荆州文物保护中心:

为加强中华文明探源及其相关文物保护技术成果的推广实施,提升相关文物保护修复的水平,加强相关文物保护修复队伍的建设,经研究,委托你中心开展《出土丝织品保护修复关键技术》成果推广工作,现拨付工作补助经费35万元,请专款专用,确保绩效。

请你中心依据与我局签署的协议书约定内容,采取集中授课、保护实践相结合的方式,使参加人员熟悉出土丝织品保护修复工作中涉及的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掌握相关保护、修复工艺方法和技能,切实提高馆藏文物保护和管理水平。

收到补助经费后,请将收据寄至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财务处(邮编:100020)。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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