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举办“2010年金属文物保护修复专业技术培训班”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09-11-1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委托举办“2010年金属文物保护修复专业技术培训班”的函

文物博函[2009]1442

中国国家博物馆:

为加强行业标准和金属文物保护最新科研成果的推广实施,规范文物保护的相关工作,经研究,现委托你馆举办“2010年金属文物保护修复专业技术培训班”,培训方式采取授课与现场实践结合方式,使参加培训的人员了解有关工作中涉及的有关术语、定义和基础知识,掌握保护修复的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提高金属文物保护修复水平。现拨付补助经费49万元,请专款专用,确保绩效。

请你馆积极开展培训班筹备工作,组织编制教学大纲和教材,并于2010年3月底前报送我局。

收到补助经费后,请将收据寄至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0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财务处(邮编:100020)。

国家文物局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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