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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中美合作所”集中营旧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立项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文物保函〔2015〕2506号 |
|---|---|
| 颁布日期:2015-05-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中美合作所”集中营旧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5〕2506号
重庆市文物局:
你局《关于审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美合作所”集中营旧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立项报告的请示》(渝文物〔2014〕37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美合作所”集中营旧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立项。
二、在编制工程技术方案时,应注意以下方面:
(一)该工程性质属于地质灾害治理工程。
(二)该工程实施范围为“中美合作所”集中营旧址保护范围内。
(三)针对每处灾害深入开展地质勘察,正确区分滑坡和基础下沉两种不同因素导致的坡体变形或建筑变形,分别采取有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四)合理划分地质灾害治理的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严格控制工程量。对于距离文物较远的区域,应简化治理措施,消除主要威胁即可。
三、请你局根据上述意见和《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试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工程申报审批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编制工程技术方案,委托我局认定的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进行方案技术评审,并依据第三方咨询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进行审批。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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