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开展《文物保护标准体系框架》研究工作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2-09-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委托开展《文物保护标准体系框架》研究工作的函

办博函〔2012〕772号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经研究,我局决定委托你院组织开展文物保护标准体系框架研究工作,负责人:李忠强。该项目补助经费40万元,研究时限为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

随文拨付第一期补助经费30万元,请专款专用,确保绩效。收到补助经费后,请将发票寄至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财务处(邮编100020)。

附件:《文物保护标准体系框架研究》技术服务合同

http://www.sach.gov.cn/Portals/0/zhwgk2012101204.doc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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