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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委托开展《文物保护标准体系框架》研究工作的函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9-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委托开展《文物保护标准体系框架》研究工作的函
办博函〔2012〕772号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经研究,我局决定委托你院组织开展文物保护标准体系框架研究工作,负责人:李忠强。该项目补助经费40万元,研究时限为2012年9月至2013年3月。
随文拨付第一期补助经费30万元,请专款专用,确保绩效。收到补助经费后,请将发票寄至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财务处(邮编100020)。
附件:《文物保护标准体系框架研究》技术服务合同
http://www.sach.gov.cn/Portals/0/zhwgk2012101204.doc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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