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开展“全国文物博物馆行业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项目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1-10-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委托开展“全国文物博物馆行业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项目的函

文物博函〔2011〕1756号

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科学和技术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进一步摸清全国文物博物馆行业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状况,为相关政策的制订提供客观依据,现委托你中心开展“全国文物博物馆行业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项目。请按照调查工作方案和项目委托合同,认真组织项目实施。随文拨付项目经费30万元,请专款专用,确保绩效。

收到项目经费后,请将发票寄至北京市朝阳门北大街10号国家文物局办公室财务处(邮编100020)。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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