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积极组织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函

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文号:科合〔2011〕7号
颁布日期:2011-01-1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积极组织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的函

科合〔2011〕7号

各有关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是我国为支持基础研究、鼓励创新而设立的专项,在推动我国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发展,促进基础学科建设,发现、培养优秀科技人才,提升基础研究创新能力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为做好国土资源部系统2011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高度重视基础研究

“十二五”时期是国土资源科技发展的战略机遇期,实施土地、资源、能源节约优先战略,保障地质找矿358目标的实现,防治地质灾害、应对气候变化,都需要科学技术的有力支撑。尤其在基础研究、科研基础建设、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方面,既是当前国土资源科技工作的薄弱环节,也是“十二五”时期的重要任务。

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考核指标之一。根据基金委公布的数据,2010年资助经费达90多亿元,2011年还会大幅度增长。各有关单位要抓好几个重点方向的立项。部属科研院所、直属事业单位、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把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等作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措施,把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作为培养科技创新人才的重要抓手。各省(区、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尤其要重视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

二、加强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

请认真组织学习研究《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根据申报要求和学科优势,在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国家基础科学人才培养基金项目、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等方面积极申报。具体内容和要求到www.nsfc.gov.cn网站查询。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工作。要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组织科研人员申报,鼓励青年科技人员积极申请;聘请有关专家为申报项目把关,提出建议;提供保障条件,确保有关项目的申请和实施。

部将组织研究鼓励和支持承担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措施,在部组织实施的科研专项、人才培养专项中将优先资助承担基金项目的科研人员。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研究,提出激励的具体措施和办法。

各有关单位在申报工作结束后及时总结,并请将申报工作的情况报送部科技与国际合作司。

联系人:马梅

联系电话:010-66558426

附件:1.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

2.《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地学部分摘录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

1、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告.doc

http://www.mlr.gov.cn/kjgl/201101/P020110128342361024465.doc

2、《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地学部分摘录.doc

http://www.mlr.gov.cn/kjgl/201101/P02011012834236124187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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