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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防抗海冰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交通运输部 | 文号:交搜救明电〔2011〕1234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防抗海冰工作的通知
交搜救明电〔2011〕1234号
辽宁省交通厅,河北、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辽宁、河北、山东、天津市海上搜救中心、海事局,北海救助局:
根据国家海洋预报台预报:预计今冬明春渤海及黄海北部冰情较常年略偏重。初冰期:辽东湾12月上旬出现初生冰;黄海北部12月上旬后期至中旬出现初生冰;渤海湾12月下旬出现初生冰;莱州湾12月底至2012年1月初出现初生冰。严重冰期:辽东湾及黄海北部出现在2012年1月中旬至2月中旬,渤海湾和莱州湾出现在2012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终冰期:辽东湾和黄海北部2012年3月上旬终冰;渤海湾和莱州湾2012年2月中旬至下旬终冰。各海区的最大浮冰范围与冰厚预报、沿岸主要测站冰期预报及海冰预报示意图见附件。
为做好2011—2012年度防抗海冰工作,保障冬季海上交通运输安全与畅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见附件
文档附件:关于做好2011-2012年度防抗海冰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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