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对《跨境商品电子商务经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颁布单位:商务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6-03-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公开征求对《跨境商品电子商务经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4年流通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4]191号),商业科技质量中心组织起草了《跨境商品电子商务经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为保证标准的科学性,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标准内容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16年5月31日。

回函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政编码:100801

标准起草工作组联系方式:

1、中研科化(北京)信息技术研究所

联系人:黄中军13601180032邮箱:[email protected]

2、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肖杨15811334481邮箱:[email protected]

3商业科技质量中心标准化处尚卫东010-66094011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跨境商品电子商务经营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2:征求意见稿回执表

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h/redht/201603/20160301279134.shtml

商务部电子商务司

2016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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