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变更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执行机构的通知
| 颁布单位:商务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12-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变更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执行机构的通知
商办合函[2013]90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
2007年4月,我部与韩国雇佣劳动部签署了《关于输韩劳务人员的谅解备忘录》,确定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执行机构为商务部经济合作事务局。
由于我部内职能分工调整,现将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执行机构变更为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经济合作事务局不再承担中韩雇佣制劳务合作执行机构工作。
商务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6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