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颁布单位:深圳证券交易所文号:
颁布日期:2009-11-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做好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上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瑞和小康(证券简称:瑞和小康,证券编码:150008)与瑞和远见(证券简称:瑞和远见,证券编码:150009)份额2009年11月19日(星期四)开始在我所上市交易。上市首日以上市首日前一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作为开盘参考价,并以此为基准设置涨跌幅限制,幅度为10%。自上市次日起,涨跌幅限制仍为10%。

2.根据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同意国投瑞银瑞和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瑞和小康与瑞和远见自上市首日起在本所行情发布系统揭示净值。每百份基金单位前一交易日净值在行情系统“市盈率Ⅰ”中揭示。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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