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卫生部关于《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卫生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4-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卫生部关于《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适应改革开放的需要,加强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管理,促进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部组织对《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订,起草了《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
2.登录卫生部网站(网址:http://www.moh.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wsb/index.htm),进入“征求意见”点击“《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3.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4.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卫生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邮编:100044。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2年5月16日。
卫生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三日
点击查看附件: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http://www.chinalaw.gov.cn/article/cazjgg/201204/20120400363197.shtml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