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葡萄牙籍大提琴家王健到北京市合作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0〕1987号
颁布日期:2010-09-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葡萄牙籍大提琴家王健到北京市合作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987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0]653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爱乐乐团邀请葡萄牙籍大提琴家王健,于2010年9月21日至27日到北京市与该团合作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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