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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文化部关于同意比利时木管重奏组到上海合作演出的批复
|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文市函〔2011〕718号 |
|---|---|
| 颁布日期:2011-05-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比利时木管重奏组到上海合作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718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1]72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师范大学青年交响乐团邀请比利时木管重奏组一行5人,于2011年6月4日到上海市与该团合作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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