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丽水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丽水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颁布单位: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政府 | 文号:丽政发〔2016〕11号 ---|--- 颁布日期:2016-02-03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丽水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丽政发〔2016〕11号 各县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丽水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 颁布单位: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政府 | 文号:丽政发〔2016〕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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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2-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度丽水市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丽政发〔2016〕1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15年,全市各地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围绕招大引优,创新体制机制,拓宽招商平台,优化发展环境,取得可喜成绩,圆满完成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有力地促进了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2015年度丽水市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丽政办发〔2015〕95号)规定,决定对2015年度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一、招商引资优胜奖
特等奖:龙泉市政府。
一等奖:青田县政府、缙云县政府(丽缙五金科技产业园管委会)、松阳县政府、莲都区政府。
二等奖:遂昌县政府、庆元县政府、景宁县政府。
三等奖:云和县政府、丽水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直单位招商引资考核奖
一等奖: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经合办、市金融办、市商务局。
专业单位:市旅委、市建设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外侨办、市政府驻京办、市政府驻杭办。
二等奖:
牵头单位:市农办、市工商联。
专业单位: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水利局、市台办、市政府驻沪办。
三、招商引资服务保障奖
一等奖: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审管办、市委人才办。
二等奖:市规划局、市统计局。
三等奖:市外管局、市环保局。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工作水平,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再创新业绩。全市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进一步奋发图强,创新创优,为促进丽水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丽水市人民政府
2016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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