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淄博市劳动合同条例》的决定

颁布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08-06-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淄博市劳动合同条例》的决定

(2008年6月30日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淄博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经过审议,决定废止《淄博市劳动合同条例》。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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