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文号:沪公积金(2011)7号
颁布日期:2011-02-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沪公积金(2011)7号

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各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的通知》(建金[2011]15号)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的通知》(银发[2011]32号),现就本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1年2月9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04个百分点,由0.36%上调至0.40%;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上调0.35个百分点,由2.25%上调至2.60%。

二、从2011年2月9日起,上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0个百分点,由4.30%上调至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0.25个百分点,由3.75%上调至4.00%。

三、2011年2月9日(含2月9日)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本通知规定。2011年2月9日前发放的未到期贷款,自2012年1月1日起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附表: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0万元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表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二月九日

附表:

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表

单位:年利率%

项目调整前利率调整后利率

一、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

当年缴存0.360.40

上年结转2.252.60

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年以下(含五年)3.754.00

五年以上4.304.50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10万元等额本息还款方式计算表

金额单位:元

年限年利率%月还款额总还款额

14.00到期还清104000.00

24.004342.49104219.81

34.002952.40106286.35

44.002257.91108379.46

54.001841.65110499.13

64.501587.40114293.01

74.501390.02116761.35

84.501242.32119263.05

94.501127.76121798.00

104.501036.38124366.09

114.50961.87126967.20

124.50900.01129601.18

134.50847.87132267.88

144.50803.38134967.14

154.50764.99137698.79

164.50731.58140462.64

174.50702.25143258.48

184.50676.32146086.12

194.50653.27148945.31

204.50632.65151835.85

214.50614.12154757.48

224.50597.39157709.95

234.50582.22160693.00

244.50568.42163706.36

254.50555.83166749.74

264.50544.30169822.87

274.50533.72172925.44

284.50523.98176057.14

294.50514.99179217.68

304.50506.6918240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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