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涉及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机构服务行为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宜政办秘〔2014〕39号
颁布日期:2014-05-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涉及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机构服务行为的实施意见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提供涉及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维护中介机构市场秩序,促进中介服务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委托人和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打造“三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办〔2013〕43号)要求,现就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健全中介机构服务体系

(一)鼓励中介机构进驻中心。鼓励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进驻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在中心设置窗口,选派工作人员开展服务。

(二)建立中介机构信息查询系统。中心对因场地限制等原因无法进驻的中介机构信息录入“安庆市涉及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机构信息查询系统”中,统一向社会公布中介机构的基本信息、资质等级、服务时限、服务流程、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服务承诺和信用记录。

(三)实现涉企投资项目信息共享。市国土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实现涉企投资项目信息共享,及时为中介机构提供查询服务,便于中介机构在企业投资项目审批过程中提前介入开展服务。

二、规范中介机构服务行为

凡在本市从事与行政审批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必须严格遵守以下从业标准。

(一)统一服务承诺时限。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按照服务项目分类制定承诺时限标准(见附表),确保中介机构的服务时限在承诺的服务时限范围内。

(二)统一规范服务收费。由市物价部门牵头,全面清理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公布收费目录,对清理保留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一律改为最高限价。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以下限作为最高限价。对实行最高限价的,收费单位可以根据成本和供需情况在最高限价内自行确定收费标准。

(三)统一服务标准。中介机构要严格遵守我市出台的加强中介服务机构规范化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执行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办结速度、提升服务水平。

三、加强对中介机构考核评价管理

(一)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由市政务服务中心牵头,市效能办、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建立健全中介机构考核评价机制,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服务时限和服务收费进行全面监管,每年进行考核,公布考核结果。市工商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和各银行机构要积极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中介机构诚信档案。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中心提供中介机构信用情况和从业评价意见。

(二)建立健全中介机构市场退出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规范,有严重不良记录及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中介机构,按规定程序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示,可责令其退出市场,并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罚;对情节特别严重需注销或吊销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资质(资格)的,有关部门报请发证机关依法处理。

规范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管理是打造“三最”城市,压缩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能的重要举措,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人。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开展对进驻中心的中介机构日常管理和考核;市物价部门负责制定统一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监管情况将纳入效能建设考核内容,对未落实监管责任、未建立相关制度和监管不到位的部门将严肃追究责任。

本实施意见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安庆市涉及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承诺时限表

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5月26日

附件:

安庆市涉及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承诺时限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时限

(自然日)

行业主管部门

1

可研

可行性研究报告

40

市发改委

2

能评

能评报告书

28

市发改委

能评报告表

9

节能登记表

2

3

安评

建设项目安全评价

55

市安监局

职业卫生评价

10

4

环评

环境影响报告书

55

市环保局

环境影响报告表

25

环境影响登记表

2

5

消防

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10

市消防支队

6

水保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8

市水利局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14

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

5

7

气象

气候可行性论证(气象灾害风险评估)

15

市气象局

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3

8

规划建筑方案

规划建筑设计方案

30(工业)

40(房地产)

市规划局

9

图审

施工图审查

10

市建委

10

地震

地震安全评价

30

市地震局

11

交评

交通影响评价

30

市交警支队

12

林用地

使用林用地可行性报告

7

市林业局

延伸阅读

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白银市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