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村淘合伙人招募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村淘合伙人招募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巢政办明电[2015]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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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4-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开展村淘合伙人招募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市)项目建设,市政府与阿里巴巴集团合作,共同建设我市电子商务村(居)服务站,其基础工作是服务站的选址和村淘合伙人的招募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紧,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要求每个村(居)筛选出至少2-3人为村淘合伙人人选。
二、落实时间:2015年4月9日-2015年4月11日。
三、村淘宝合伙人的招募条件: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高中及以上文凭(特别优秀者可放宽)。
2、有淘宝注册帐号、有网购经验、有导购意识或代购经验。
3、有充足的工作时间,有较强为民服务意识,在村里人缘和口碑比较好。
4、场地可以为店铺、村(居)委或相应场地,在村民必经之地和村民经常聚集之地(如美好乡村广场边)。
5、有较强业务拓展能力(例如自主开展宣传工作,增强村民网购意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能够接受阿里巴巴的考核机制。
四、村淘合伙人的权利、义务:农村淘宝服务站实行合伙人机制,经阿里巴巴集团考核确定后方可成为正式合伙人。合伙人负责提供经营场地,为当地居民进行网上代购、代销,进行网货代收、代发,合伙人收益通过网上营销额返点实现。合伙人享有接受技能培训和淘宝开店培训的权利。阿里巴巴集团提供基础设备(如电脑、电视、广告牌、店面招牌等)、开展各类培训、整合物流快递到村(居)服务站。
五、强化宣传。农村淘宝是新生事物,是电子商务新型业态惠及农民、农村的民生工程、惠民工程,要大力进行宣传推介,让广大村民了解与接受。为此,各地要通过层层召开会议等形式进行宣传推动,尤其是乡镇、村组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了解和重视,继而带动、引导广大村民。要通过墙体宣传画、宣传标语等进行广泛宣传;结合市里与阿里巴巴统一制作的宣传内容和宣传载体,进行宣传;结合美好乡村建设进行刷墙宣传,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区域内全覆盖,营造浓厚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热烈氛围。通过广播站开展循环不间断的隔空宣传,让广大村民耳濡目染“网货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便捷,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促进广大群众有深深的触动、有强烈的创业、参与的意识和想法。通过各地的赶集、庙会等多种民俗活动开展集中宣传,将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纳入当地的文化、民俗活动,融入广大村民的日常生活中。
六、严格责任。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是新形势下农村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地要切实将这项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加快建立适应新形势发展的新型农村流通体系,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各乡镇、村居要切实负起领导、组织、宣传、发动、协调的责任,充分利用好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市)”项目的推动作用,使外地网货进来的便捷,当地农产品出去的快捷。当前,招募村淘宝合伙人工作在急,各乡镇、村居要明确专人负责,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对照条件尽快落实到人,布置到位。
附件:村淘合伙人报名表
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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