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第二届巢湖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决定

颁布单位:安徽省巢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表彰第二届巢湖市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决定

巢政〔2014〕10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促进全市质量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巢湖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的通知》(巢政办[2012]206号)文件精神,经2014年11月20日市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授予中材安徽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富煌三珍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大国地板有限公司第二届“巢湖市政府质量奖”荣誉称号,并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

希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加大技改投入,严格企业管理,不断提升产品质量,打响企业产品品牌,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突出典型培育和示范带动,努力推动全市质量工作跨上新台阶。全市广大企业要以获奖单位为榜样,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全面提升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为质量强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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