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度取水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池政办〔2014〕12号
颁布日期:2014-04-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4年度取水计划的通知

池政办〔2014〕12号

江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各县、区人民政府,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计划用水,控制用水总量,根据近年来各地实际用水情况和经济发展状况,现将2014年度取水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1.池州市2014年度各地取水计划表

2.2015年各地用水总量及用水效率控制目标

各地列入全国及全省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近远

期控制目标

2014年4月10日

附件1

池州市2014年度各地取水计划表

单位:万立方米

县、区名称

总取水量

其中:贯流火电冷却用水量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幅度(%)

贵池区

39000

9

东至县

22500

9

石台县

3100

9

青阳县

10500

9

开发区

35657

31200

9

注:万元工业增加值下降幅度的测算不含贯流火电冷却用水量

附件2

2015年各地用水总量及用水效率控制目标

行政区

用水总量

(亿m3)

直流冷却水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幅度(%)

农田灌溉水

有效利用系数

江南产业

集中区

0.09

/

40%

0.549

贵池区

4.31

2.04(九华发电)

37%

0.512

东至县

2.19

/

38%

0.511

石台县

0.3

/

39%

0.521

青阳县(含九华山风景区)

1.01

/

39%

0.521

开发区

1.3

/

39%

0.542

全市

9.2

2.04

39%

0.525

注:1、用水总量控制不包含贯流火电冷却用水,仅将耗水量列入用水总量;

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不包括含火电工业冷却用水;

3、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指比2010年下降百分比。

附件3

各地列入全国及全省重要水功能区达标率

近远期控制目标

行政区

2015年

2020年

2030年

江南产业集中区

92%

93%

95%

贵池区

92%

93%

95%

东至县

92%

93%

95%

石台县

92%

93%

95%

青阳县(含九华山风景区)

92%

93%

95%

开发区

92%

93%

95%

全市

92%

93%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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