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申报评选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0-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申报评选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意见》(滁政〔2012〕41号),推进百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创建五年行动计划,经市政府同意,现就2014年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申报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数量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各地实际情况,2014年拟开展全市首批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认定工作,数量为15个。

二、申报条件

(一)发展定位科学合理。示范区要科学定位、布局合理,突出农业综合改革、生态循环农业发展和农产品优质安全,体现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和科技推广运用水平,创新农业投入机制、发挥资源集聚和示范带动效应。

(二)规划目标任务明确。示范区建设规划要与地方农业发展规划、美好乡村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利用、土地整治、水利、环境保护等规划充分衔接,合理界定核心区、辐射区,目标任务明确,保障措施具体,具有可操作性与前瞻性。

(三)主导产业突出。各地推荐的示范区要从本地农业实际和优势出发,突出种养业等大宗农产品生产。主导产业示范区要在国家、省、市优势产业带范围内建设,综合性示范区和特色农业示范区要充分发挥地方资源、产业、市场优势。

(四)建管机制主体明确。县(市、区)政府是创建示范区的申报主体,也是示范区建设的责任主体,对示范区建设负总责。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是示范区的管理主体,对示范区建设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示范区管理负责。示范区建设实行市场化运作,建设主体多元化,具有内生活力。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和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组织本辖区申报,要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市美农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现场考察,形成初步审核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批准。

(二)申报时间及材料。各县(市、区)政府要于2014年10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市美农办,逾期视为放弃。申报材料包括县(市、区)政府申报文件(附推荐意见)、示范区建设规划(一式两份)、申报书(一式六份),随文附光盘一张,包括示范区概况介绍视频和申报书电子文本。联系人:魏鸣霄,电话:0550—3019025。

附件:滁州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申报书内容要求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10日

附件

滁州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申报书内容要求

一、申报书封面

示范区名称〔××(县名)××(核心区名)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申报单位及申报日期。

二、申请文件

各示范区所在县(市、区)政府申报文件。

三、申报书正文

主要包括示范区基本情况、优势、运行情况及其他附件材料。要分别介绍示范区核心区、辐射区和全县(市、区)情况,重点介绍示范区核心区情况。有关数据应依据2013年统计年鉴数据计算得出。

(一)示范区基本情况。

示范区的名称、类型、区划、国土面积、耕地面积、总人口、农业人口、户数,主要产品、主导产业年产量产值及农民收入情况等。

(二)优势与运行情况。

1.示范区建设规划情况。示范区建设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

2.示范区建设规模情况。示范区核心区和辐射区范围及面积、行政村数、户数、人口等方面情况。

3.示范区农业基础设施状况。示范区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节水灌溉、温室大棚、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农业机械化水平、市场流通设施以及农业信息化建设情况。

4.示范区主导产业情况。示范区主要农产品位于优势农产品区域(国家或省级)情况,主导产业产量、产值、产值占示范区总产值的比重等情况。

5.示范区生产科技水平。示范区农业公共服务机构,县级以上科研教育或技术推广单位,新品种、新技术和技术集成,农民培训、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情况。

6.示范区质量安全情况。示范区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情况,标准化生产及农产品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情况,产品获得“三品”认证情况,拥有市级以上农产品品牌情况。

7.示范区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状况。示范区废弃物综合利用率、秸秆还田、各项生态环境指标等情况。

8.示范区专业化社会化水平。示范区种苗统供、病虫害防治专业化水平、测土配方施肥覆盖率等专业化社会化生产服务情况。

9.示范区经营管理情况。示范区组织管理机构、土地确权、土地流转、新型经营主体、资金投入等情况。

10.示范区辐射带动情况。示范区农民教育培训和技术推广示范工作开展及带动周边地区产业发展情况。

11.示范区农民收入情况。示范区农民收入的总体水平,收入来源构成,与整个县(市、区)农民收入的比较情况。

(三)其他相关材料。

相关附表、附图,证书、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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