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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颍州区清河街道万霖社区王师等4个村民组征地转户的批复
|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颍州区清河街道万霖社区王师等4个村民组征地转户的批复
颍州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办理颍州区清河街道办事处万霖社区4个村民组农转非手续的请示》(阜州政〔2014〕4号)收悉。经市国土资源局、公安局联合复核,根据省土地管理局、省公安厅、省粮油食品局《关于征地转户若干问题的通知》(皖土建字〔1988〕121号)精神,同意你区清河街道万霖社区王师、前郭、五里、洪庄4个村民组601户2053人(男1026人、女1027人)转为非农业户口。
转户后剩余零星土地和宅基地收归国有。
阜阳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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