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供销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阜政办秘〔2013〕50号
颁布日期:2013-07-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全市供销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和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部署,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全市供销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把握大局,充分认识供销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把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农业现代化作为一项重大战略决策。阜阳是一个农业大市,近几年,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步伐不断加快,尤其是以土地流转和产业结构调整为特征的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蓬勃兴起。阜阳正在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迈进。

供销社长期扎根农村、面向农业、服务农民,面对新一轮发展机遇和挑战,能否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迎接新挑战,完成新任务,做出新贡献,不仅关系到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大局,而且关系到供销社今后的生存和发展。因此,全市各级供销社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把握大局,充分认识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是各级党委政府赋予供销社的历史重任;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是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是供销社生存发展的内在需要。要动员广大干部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把力量和智慧凝聚到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上来,把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与供销社的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投入到农村新一轮改革的大潮中去,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抢抓机遇,加快发展,不断壮大和提升供销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能力和水平。

二、找准定位,发挥优势,着力加强和完善供销社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当前,供销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必须面对现实,找准位置,发挥优势,重点突破。

(一)推进“新网工程”建设,开展农资对接直销服务。各级供销社要把“新网工程”建设与美好乡村建设紧密结合起来,深入推进“三社一会”建设年活动,大力实施“一社两店”进村入户服务工程,延伸服务链条,巩固前沿阵地。要以农资连锁配送企业或经营实力较强的基层社为龙头,以村级综合服务社为依托,把专业生产大户所需的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采取“联采直供”的方式,为农民提供质量最优、价格最廉、效率最高的一站式服务。日用消费品连锁企业要在乡村开设直营店,让农民不出村就能享受到和城市人一样的待遇。

(二)加大技术推广力度,引导农民科学种田。先进的科学技术是农业增产丰收的重要途径。供销社在为农服务中必须注重提高科技含量,加大科技投入,办好庄稼医院,为专业生产大户搞好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防治、良种繁育和田间管理等技术性服务,帮助其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抵御市场和自然灾害的能力。同时要聘请农业技术专家,举办科技培训班,定期不定期为土地流转大户和专业合作社社员以及供销社职工进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农业科技素质。

(三)培育经营性龙头企业,促进农产品销售、储存和深加工。走市场牵龙头、龙头带农户的路子。不仅要为专业生产大户搞好产前产中服务,还要搞好产后服务。要充分发挥供销社的网络优势,做到一网多用,开展双向流通。在搞好农资和日用消费品流通的同时,采取多种经营方式把农民专业生产的产品集中上来,销售出去,尽快实现农产品价值,以便投入再生产。要充分利用供销社的经营设施和场地资源,发展农产品储藏运输、物流配送或深加工业,解决农产品储存、保鲜、运输、加工等问题,提高农产品附加值。

(四)搞好农超对接,架起绿色通道。全市供销社要以阜阳商厦和中新高科有限公司等企业为龙头,把各县、市、区示范基地和专业生产大户生产的瓜果蔬菜等农副土特产品就地收购上来,配送到各个直营超市,供应城乡居民,架起农产品从田间到餐桌的绿色通道。这样既可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促进农产品销售,解除生产者的后顾之忧,又能建立起溯源制度,确保食品安全。

三、大胆尝试,带头示范,积极探索供销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新途径

供销社作为重要涉农部门,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树立服务大农业、寻求大发展的理念,尽快打破传统的经营格局,创新服务方式,以组建专业合作社等形式积极参与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开发高产高效农业,发展田园经济,探索以商促农、农商并举的新路子。在农村新一轮改革中,谁能把自身业务经营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有机结合,谁就能赢得市场竞争的主动权。供销社长期从事农村商品流通,了解农民,熟悉农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各级供销社要以战略的眼光,着眼于未来的生存和发展,顺势而为,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土地流转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而且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各地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注意把握好以下原则:

(一)规模适度,循序渐进。结合实际承载能力,坚持高标准,低起点,由小到大,由弱到强,逐步发展,切忌贪大求快,急功近利。

(二)选好项目,规范管理。要根据当地资源优势,选择市场前景好、辐射范围广、经济效益高的产品,进行连片开发,发展优质高效农业。

(三)打造样板,示范带动。要采取技物结合,集团承包的办法,通过实施先进的科学种植管理模式,把具有一定流转规模的土地建成优质高产示范田,既种给农民看,又引导农民干,以此促进和带动当地产业结构的调整,加快土地流转步伐。

(四)锻炼队伍,培育人才。供销社队伍庞大,下岗人员多,要通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把一部分下岗人员转移到农业专业化生产中去,这样既为他们提供了干事创业的机会,促进了社会稳定,同时通过农业产业化熔炉的锻炼,供销社又可以培养造就出一批新型职业农民,为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四、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大力发展以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推进农业现代化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有平台,又要有实力。各级供销社在参与过程中,要拓展视野,开放办社。大力发展与专业生产大户、农村经济能人、农业产业化公司以及各种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与合作。积极搭建平台,集聚多种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发展合力,坚持共同推进。实践证明,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和产业结构调整及提供社会化服务的重要平台和有效载体。各级供销社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引领创办专业合作社上,通过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实行订单农业,使分散的粗放型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大生产推进,把千家万户的农民有组织地引向千变万化的市场,既能解决农民种什么、种多少、卖给谁、价格高低、收入多少等一系列问题,又能保障实现农产品的有效供给,确保农民增产增收。各县、市、区供销社要以经济基础好、服务实力比较强的基层社或龙头企业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需求,积极领办或参股各类专业合作社。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注意处理好三个方面的关系:

(一)处理好发展与规范的关系。坚持边发展、边规范,以规范促发展,逐步达到制度健全、机制完善、管理规范的要求。

(二)处理好专业合作社的利益分配关系。不论采取农民土地入股、资金参股、技物结合承包等哪种合作方式,都应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与农民和投资者结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对已兴办的专业合作社,要进一步充实完善,使其规范运营。对尚未兴办的地方,积极运作,抓紧创办。

(三)处理好质和量的关系。各级供销社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发展步伐,力争在“十二五”期间,使全市系统的专业合作社建设有一个量的跨跃和质的突破。2013年,每个县、市、区供销社要创办2—3个县级示范社;到2015年,全市供销系统要力争创办40—50个县级示范社,8—10个市级示范社,5个省级示范社。

五、加强领导,强化协作,积极营造供销社参与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良好外部环境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快供销社改革发展,对于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城乡经济社会统筹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供销社工作的领导,将供销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美好乡村建设、农村商贸物流发展、土地规模流转总体规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营造关心、支持供销社参与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良好外部环境。

(二)搞好协作配合。市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农业、商务、税务、金融等有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协调配合,切实帮助解决供销社在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财政部门要继续加大对供销社“新网工程”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化肥储备财政贴息资金的支持力度。各级供销社要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大力创新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参与推进全市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创造新业绩、培育新典型、探索新经验,努力将自身打造成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

(三)重视典型培育。要重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实现突破。供销社在参与土地流转、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农产品种养殖示范基地工作中,要注重选择资源优势明显、经济基础和技术力量比较强的基层社或龙头企业先行试点,取得成功经验后,再由点到面,逐步推开。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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