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阜阳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政策促进阜城大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转发阜阳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政策促进阜城大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阜政办〔2010〕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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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7-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转发阜阳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政策促进阜城大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
阜政办〔2010〕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政策促进阜城大建设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二日
关于运用价格政策促进阜城大建设若干意见
市物价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城市大建设大发展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阜阳快速崛起,现就运用价格政策促进阜城大建设大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价费行为,为促进阜城大建设营造良好政策环境
1.认真落实土地价费政策。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矿产资源补偿费以及基准地价评估等收费,要严格按照省、市收费政策执行。
2.严格执行基础设施建设价费标准。城市道路占用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以及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的收取等,要严格执行收费标准。
3.深入落实住房价格政策。落实商品房价格销售备案制度,认真执行商品房“一价清”政策,严禁在房价外另行收取水、电、气安装费等费用。加强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实施成本监审和成本认证,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审核。销售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在批准的房价外加收任何费用或强行推销及搭售商品。规范廉租住房租金管理。遵循公正、公开原则,及时调整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强化对廉租住房租金跟踪督查,保障低收入家庭基本住房权益。
4.加强交通运输价格管理。完善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停放服务收费计收方式,规范停车收费秩序。建立和完善油运、气运联动机制,适时调整城市公交、公路客运、出租车价格,促进形成规范、有序的良好客运环境,为群众出行提供保障。
5.加强涉及企业建安价格和收费监管。对新建和改扩建企业涉及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工程设计、建安和维修价格,要通过严格审核成本、分类制定最高收费标准等措施,切实加强监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行业不得强行要求用户接受指定服务,不得拒绝验收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接的相关工程项目,不得在工程审查和验收过程中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6.提高明码标价普及率。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深入推进价格诚信建设,落实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建立明码标价示范点,积极倡导明码实价,打造城市品牌,提升城市品味。
7.切实清理和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各级行政管理部门在实施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等行政行为时,不得强制企业到指定的中介机构办理验资、环评、检测、公证等各项业务,不得强制企业加入各种协会、学会、研究会以及参加各类有偿培训、评比活动,也不得将行政职能委托给事业单位、协会、学会和中介机构,变相实施收费。对由政府制定价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建筑消防设施检测、电气检测、验资审计、公证等中介收费,可通过打包结算、招标等方式确定收费标准。对放开的社会中介机构收费,企业反映过高、过乱的,可通过进一步开放市场,鼓励竞争、制定规则等方式引导和规范。
8.加快推进环保型价费改革。进一步规范排污收费,促进城市排污和环境监测管理,鼓励企业减少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噪声排放。适时调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收费,积极稳妥出台城市生活垃圾收费标准,促进宜居城市建设。
二、强化基础工作,为促进阜城大建设提供优质价格服务
9.加强价格监测及价格信息发布。加快价格监测网络建设,进一步畅通价格信息渠道,健全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发布制度,运用多种手段向社会公布水泥、钢材、化工产品等工业生产资料价格、商品房价格、房屋出租价格等市场行情,正确引导生产和消费。
10.不断拓宽价格认证工作领域。以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社会稳定为目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深入探索拆迁价格评估工作有效措施,积极参与拆迁价格评估,配合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拆迁安置工作。开展对国有资产处置、政府投资项目、招商引资资产、争议财产以及各类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和评估。
11.加大成本监审工作力度。严格执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对列入成本监审目录的公益事业、公用事业、交通运输、房产及服务等商品和服务价格,定期进行成本监审;未经定调价监审或定期监审的,不得制定或调整价格。
12.积极化解价格矛盾。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诉求,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和群众承受能力,积极稳妥疏导价费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加强价格监管,为促进城市大建设提供有力保证
13.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价格和收费政策,深入开展各类价格和收费检查,组织对重点行业、重点部门价格和收费的专项检查,适时开展市场巡查,集中整治价格和收费秩序,营造良好的价格和收费环境。
14.加强价格信访举报工作。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健全价格举报投诉受理平台,提升价格举报工作水平,妥善解决群众诉求。
15.推进价格法制建设。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细化价格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依法行政。强化价格执法监督,落实执法回执、回访制度,确保廉洁从政,依法办事。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促进阜城大建设提供有效组织保障
16.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价格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完善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抓、业务部门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抓管理、创事业、促发展的整体合力。
17.强化工作措施,狠抓政策落实。各级价格部门要紧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不断开拓创新,按照价格工作目标任务具体要求,深入落实价费政策,加强价费监管,建立和完善常态化工作联系协调机制、定期业务指导服务机制、价格监督检查督导机制、应对突发价格事件快速反应机制等,全力为我市大建设大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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