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
|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北市人民政府 | 文号:淮政〔2009〕54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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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12-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淮北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意见
淮政〔2009〕54号
濉溪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指导意见》(皖政〔2009〕93号)精神,市政府决定进一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初步实现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意义
财政作为政府调控和管理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担负着国民经济的分配再分配职能。财政管理贯穿于研究制定和实施财政政策、编制和执行预算的全过程,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到政府宏观调控职能作用发挥和政府性资金使用效率。近年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加强财政管理,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但同时也存在财政管理规章制度体系不够完善、预算约束力不强、预算编制较粗、预算执行迟缓、财政管理基础工作较薄弱等问题。全面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符合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是新形势下做好政府财政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把组织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摆到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明确目标,全面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创新观念、效率观念、服务观念、责任观念,把握财政管理的系统工程特征,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远近结合、分步实施的原则,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完善预算编制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预算监督,建立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相互制衡、有机衔接的运行机制,提高财政管理绩效,保障财政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为推进淮北科学发展、加快城市转型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要求
突出依法理财。按照法律法规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做到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注重流程设计。根据精简程序、理清环节、分清责任、明确标准的要求,健全和优化财政管理工作流程,使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监督、绩效评价等各项工作均依流程运行。完善岗责体系。从机制上保证权责一致,促进责任落实,做
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协调配合。
加强绩效考核。遵循“奖优、治庸、罚劣”的原则,合理确定考核标准,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健全配套制度。在现有工作制度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各项工作规范,做到反映财政工作规律,符合财政工作实际,可操作、可检查。
运用科技手段。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大力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推动科学化精细化,提高财政工作质量和效率。坚持以人为本。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加强全市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和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组织保障和智力支持。
(三)主要目标
1.建立完整的政府预算体系。到2010年,在全市初步建立由公共财政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政府预算体系,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总量、结构和管理活动,增强政府预算的完整性、统一性,逐步形成收支完整、相互衔接、有机统一、保障有力的政府预算体系。
2.全面实施部门预算。按照全面覆盖、统一规范的要求,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全面实施部门预算制度。完善预算决算机制,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增强预算编制完整性,提升预算支出绩效性,2012年前初步形成程序规范、内容全面、方法科学、公开透明的部门预算制度。
3.全面深化国库制度改革和推进政府采购管理制度改革。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强化预算执行管理,2010年前初步形成功能齐全、流程科学、操作规范、运行高效的国库集中收付管理制度;继续扩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范围,对列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全部依法实施政府采购。强化集中采购监督与规范操作执行力度,不断优化集中采购组织实施形式。加强政府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编制的衔接工作,并严格执行。充分利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实现政府采购和操作执行各个环节的协调联动。
4.全面推行预算绩效评价。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核心,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改善预算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制度,2012年前初步形成制度完善、指标科学、责任明确、约束有力的预算支出绩效管理机制。
5.全面强化财政运行监督。健全监督机制,改进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充分发挥人大依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的作用,努力实现财政运行全过程动态监督,2011年前初步形成目标明确、权责分明、运行顺畅、执法有力的监督机制。
6.全面推进机制创新。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财政管理的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构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宏观调控机制,持续稳定、良性互动的收入增长机制,绩效优先、规范透明的支出管理机制,定位准确、统筹兼顾的政府分配机制,充满活力、蓬勃向上的工作创新机制,逐步形成体制完善、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以人为本的财政管理机制。
三、周密部署,全力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按照“政府主导,财政推动,部门参与,合力推进”的要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在各级政府领导下进行,各级财政部门是推进本地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具体承办部门,负责制定本地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本地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全员参与、全力配合,并根据市具体方案及时制定本部门工作方案。
(二)周密部署,快速启动。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快速启动本地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上下联动,扎实推进,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力争用3年时间在全市初步形成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新格局。
(三)系统推进,分步实施。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难度大、内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充分认识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坚持系统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紧紧围绕目标任务,加强统筹规划,细化工作步骤,强化保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四)强化督查,抓好落实。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要求严、标准高,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督查力度,建立健全工作落实机制。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工作落实力度。财政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强化监督检查,确保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夯实基础,提升素质。强化基础建设。加强财政基础业务管理,完善财政基础信息库、项目库和资产管理信息库。推进政府会计改革,逐步引入权责发生制,构建政府会计制度和准则体系,建立政府年度财务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全市财会人员队伍建设,加大业务培训和再教育培训力度,努力提升财会人员素质,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加强财政干部队伍建设,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强化能力建设,推进工作绩效评价,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弘扬财政文化,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和谐进取的财会、财政干部队伍,为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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