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安徽省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淮府办〔2013〕40号
颁布日期:2013-07-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意见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发〔2012〕44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2〕52号)文件精神,努力扩大农业农村公共气象服务覆盖面,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科技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

我市气象灾害频发,农业是受气象条件影响最直接的产业。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各地、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农村气象防灾减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随着全球气候变化影响的加剧,极端天气气候事件不断增多,农业生产、农村发展、农民生活对气象服务的要求不断提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站在服务“三农”和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为改善农业农村发展条件,加快美好乡村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进一步明确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农业气象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减轻农村气象灾害的不利影响为重点,统筹集约各种有效资源,大力改善农村气象基础设施,着力增强农业气象服务的科技水平和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综合防御、应急处置能力,逐步实现城乡气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力争到2015年,初步形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当、功能先进的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基本建立监测准确、预警及时、防范有效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基本建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科技支撑的人工影响天气业务体系。

三、推进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

(一)建立完善农业气象监测预测服务系统。结合“1+6”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大力推进特色农业、设施农业、水产养殖业等气象条件精细化观测,进行农业气象试验研究,开展农田小气候、土壤墒情、农业气象灾害等观测系统建设。建立农业气象指标体系和市、县农业气象监测预报评估服务平台,提高农用天气预报和重大农业气象灾害监测与影响评估水平。建立“直通式”服务机制,开展面向大型农产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种养大户的产前、产中、产后全程系列化服务。

(二)加强农业适应气候变化的决策服务。开展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力布局、种植结构、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气候资源的利弊影响分析,提高气候变化对粮食生产和安全影响的定量评估水平。开展精细化的农业气候区划,为科学规划农业生产布局,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提供决策服务。开展农业气象灾害风险评估,为提高农业的气象灾害风险防范、风险管理和风险转移能力提供支撑。

(三)加强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依托“安徽农网”,按照“多网合一、一网多用”、“多站合一、一站多用”、“多员合一、一员多用”的原则,实现多部门资源共享,强化乡、村两级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充分发挥综合效益。建立由各领域专家和各级农技人员组成的农业专家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农业信息与技术互动服务。加强农业物联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提高农业物联网技术的综合利用与服务水平。

四、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一)加强农村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快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搬迁和市气象雷达中心升级搬迁进程,完善区域自动站网,统筹推进中小河流、山洪及地质灾害易发区自动气象站建设,提高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的监测能力。根据气象灾害应急服务需求,配备应急移动气象台,提高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处置能力。

(二)建立健全农村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网络。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淮府办〔2011〕145号),逐步实现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全网发布。

(三)提高农村气象灾害应急和风险管理能力。加强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落实组织机构、人员、投入机制,将气象灾害防御管理工作纳入政府管理考核体系;县、乡人民政府要成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气象、民政、财政、农业、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要组织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建立气候可行性论证制度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将雷电灾害防御规划纳入各地美好乡村建设总体规划,在农村雷电多发易发区、农村中小学校舍等公共场所和建筑物开展雷电防护工程建设。建立完善县、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建立以市、县为骨干,乡镇、街道社区和村庄为基础的气象灾情调查上报网络和气象灾害隐患排查制度,编制农村气象灾害风险图,设立气象灾害危险区警示牌。建立气象信息员、气象灾害防御责任人和志愿者队伍,加强管理与业务培训,并积极发挥作用。结合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灾害信息员培训等活动,在乡镇组织开展气象灾害应急准备认证工作。

五、加强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建设

(一)提升人工影响天气基础保障和科技支撑能力。加快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和能力建设,逐步落实人员编制,全市建设3-4个标准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点,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和相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提高农村增雨抗旱、防雹减灾、水库增蓄等作业能力。加强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决策指挥系统建设,积极开展人工影响天气效果评估技术研究。

(二)强化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针对基层作业队伍流动性大的实际情况,加快建立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制度严格、措施到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加强空域申请、弹药储运、作业人员安全等重点环节的管理,杜绝发生责任事故。加强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培训,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六、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防灾减灾工作职责,切实把气象为农服务纳入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投资渠道。各级发展改革、气象、科技、民政、财政、农业、水利、国土资源、教育、广电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推进资源共享,加强协调配合,搞好综合服务,形成推动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整体合力。

(二)科技创新,增强支撑。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加强对农业气象灾害监测、预警、预报、评估及综合防御技术的研究,加强农业气象关键技术研发、试验示范和成果转化应用,不断增强气象为农服务的科技支撑能力。

(三)强化宣传,发挥效益。加大对气象为农服务工作重要意义、政策措施等宣传,为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大力开展农村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教示范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最大程度地减轻气象灾害损失。

附件: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3年7月10日

附件

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刘涛(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李勇(市政府副秘书长)

赵三立(市气象局局长)

成员:张向明(市发改委副主任)

管迎新(市财政局副局长)

陈晓明(市农委调研员)

丁立坤(市城乡建设委调研员)

管玉生(市民政局副局长)

傅政文(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志平(市水利局副局长)

鲁金杰(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孙远虎(市环保局副局长)

曹淮君(市卫生局副调研员)

王玉斌(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宝云(市安监局副局长)

孔淮祥(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夏卫宏(市气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赵三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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