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03-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全面推动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工作,加强各级各部门的工作协调,横向推进,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的实施意见》(六发〔2012〕5号)要求,现就建立我市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工作协调推进机制问题通知如下: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市委、市政府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相关市领导为副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和有关直属机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全市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的联络协调、监测评估和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工作,尽快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日常办事机构,充实人员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层层分解并落实任务。

二、明确责任落实机制。市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倍增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全市倍增工作,制定全市倍增规划工作实施办法、工作要点,组织开展综合性督查和年度考核,加强对县区工作的督查指导,为县区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做好协调服务。市倍增小组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指导、督促落实倍增工作,并做好倍增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要紧紧围绕就业提升、创业富民、民生普惠、财富增值四大工程,结合自身职责,抓紧研究配套政策和推进方案,尽快出台促进就业、扶持创业、完善社保、工资增长、强农惠农、公共服务、扶贫开发、产权保护、投资理财等政策措施,切实加强指导服务。各县区是倍增规划落实的主体,要从本地实际出发,以促进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为核心,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出台相应的政策措施。各地各部门要探索建立居民持续增收、民生不断改善的长效机制,在具体实施中不断更新完善,为确保我市“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各项目标的实现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完善协调联络机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纵向、横向联络员工作网络,密切联系,分工合作。要定期召开联络员联席会议,了解工作动态,交流工作信息,总结工作经验。各级倍增办要及时传达贯彻党委、政府和倍增规划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实施工作做好必要的服务。各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定期向倍增办报送倍增规划简报信息,反映倍增规划实施过程中切实的举措、先进的经验、典型的事例、显著的效果等,并按时报送各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四、强化调度督查机制。各级要定期召开居民收入倍增规划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实施部门工作报告,部署实施工作任务,分析、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部门要定期召开倍增工作通气会、分析会、推进会,调度自身承担的倍增规划实施工作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制定倍增规划督查工作方案,采取随机抽样、查看统计数据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核心指标、发展指标(包括城镇非私营单位工资增长指标)以及监测性指标等数据的完成情况,在此基础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定期组织开展居民收入倍增工作综合检查和专项督查,适时发布全市居民收入倍增规划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报告。

五、健全政策宣传机制。各级各部门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话、网络等途径大力宣传倍增工作进展和取得的成效,为倍增规划的深入推进营造良好氛围。要突出宣传重点,创新宣传载体,提高宣传实效,综合利用平面和立体媒体,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全方位深入宣传倍增政策措施,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制度安排上,要听民意、汇民智,争取社会各界支持,增强群众关切。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提高社会公众知晓度和关注度,形成社会持续关注、多方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六、落实目标考核机制。各级倍增办要会同相关部门完善居民收入倍增规划考核办法和指标体系,细化考核指标,落实考核措施,强化居民收入倍增工作目标考核,并将各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居民收入倍增规划实施情况,切实纳入到党委政府目标、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和创先争优活动以及效能建设考评体系。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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