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马政办[2009]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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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8-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马鞍山市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马政办[2009]71号
当涂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马鞍山市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二十九日
马鞍山市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和中国气象局共同推进气象为安徽农村改革发展服务合作协议》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气象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09〕29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充分发挥气象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的职能和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强农村防灾减灾和信息服务能力建设,建设覆盖全市、信息共享、综合配套、便捷高效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提高马鞍山农村防灾减灾、农村信息服务能力,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
二、建设目标
2009年,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合作参与、气象部门具体实施的原则,按照不增设机构、不增加人员编制、实行“三站合一”的要求,在安徽农网乡镇信息站、“先锋在线”工作站基础上建设“乡镇气象信息服务站”,进而实现全市所有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的全覆盖。同时在干旱易发地区建设乡镇人工增雨消雹标准化作业点。
2010年,各乡镇政府要将信息服务内容纳入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服务范围,按照“工作职责明确、服务内容规范、考核指标具体”的要求,全面建设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开展规范化的乡镇综合信息服务。
三、建设标准
(一)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五个一”建设标准:
1.一名信息员,要求专职或符合条件的兼职信息员;
2.一间办公室,要求专用,整洁明亮;规章制度、流程标牌上墙;
3.一条专线,要求2M以上带宽接入;
4.一台计算机,要求计算机档次中等以上;
5.一台气象电子预警显示屏或乡村气象预警广播系统。
(二)乡镇人工增雨消雹标准化作业点建设标准:
1.一间值班室,悬挂有关规章制度和本站安全射界图等;
2.一间具有防火、防盗、防潮功能的高炮、火箭库房,面积不小于20平方米;
3.一块高炮或火箭标准化作业场地,其中高炮标准化作业场地不小于30平方米,火箭标准化作业场地不小于15平方米,要求作业场地固定,符合作业安全标准。
四、信息员选聘
(一)乡镇信息员聘用条件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身体素质良好,具备履行职责的工作条件。
(二)乡镇信息员的选聘和审查任用
信息员一般可优先从安徽农网信息服务站信息员、乡镇电教播放员、乡镇干部中挑选。乡镇政府负责乡镇信息员的选聘和审查任用,并将任用情况报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备案。气象部门负责组织信息员的技术培训,并颁发上岗证书。
(三)乡镇信息员管理
乡镇信息员由乡镇政府负责管理。市、县政府将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和信息员的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考核内容。信息员采用3年任用期,任期届满考核合格的应予以续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无法履行职责的,应及时另行选聘。
五、经费保障
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及运行经费以市县政府投入为主。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管理和人员培训经费由市气象局列入年度预算。标准化乡镇人工增雨消雹作业点建设经费按省有关规定落实,作业经费列入市、县政府年度预算,气象部门予以适当补助。
我市2009年首次“三站合一”资源整合、信息共享、服务三农共建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经费解决办法如下:市财政承担安徽农网乡镇信息站、“先锋在线”工作站设备更新经费,并对全市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的设备按每站5000元标准给予以奖代补;全市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的设备更新、一间办公室、一条专线等工作设施与办公用品由县、区承担;市气象局承担人工增雨消雹有关经费及信息员培训费用并按月给予乡镇信息员适当的工作、通讯和交通补助费。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市政府成立马鞍山市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领导小组(名单附后),统一领导全市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工作,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市、县气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二)总体原则和相关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总体原则
各级政府负责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协调各有关部门进行信息服务资源的聚合与共享,根据农村信息服务的需要,逐步推进信息服务站综合服务功能的建设,并制定保障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和运行的政策措施。
气象部门负责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运行的技术保障,组织开展信息员培训,配合县乡政府开展信息员的管理。
2.相关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市信息产业办:指导、推动和总结我市乡镇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市科技局:通过马鞍山县区工作网,开展科技信息服务工作。
市农委:通过农业网和农业合作社网,指导乡镇为农服务工作。
市气象局:进一步提升多部门共享的我市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功能,承担乡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管理和技术支撑。通过气象网、农网和公共气象服务等服务平台,指导并开展气象信息和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评审我市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规划,并会同相关部门联合上报市政府批转执行。
市财政局:保障我市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项目的事业经费支撑和有关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到位。
市粮食局:通过我市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开展粮食生产气候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支持粮食增产气象保障服务工程建设。
市水利局:通过我市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开展农村防汛抗旱信息服务,指导乡镇农村防灾减灾工作。
市文化局:通过我市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开展农村文化信息服务,指导乡镇农村群众文化工作。
七、实施步骤
2009年7月底前,编制全市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和省气象主管机构备案。
2009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和信息员选聘工作。同时选择10个条件比较好的乡镇,协调有关部门聚合信息服务资源,进一步充实农村信息服务内容,开展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试点工作。
2009年10月底前,全市统一组织参加省对乡镇信息员进行的一次系统培训,并颁发上岗证书。
2009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任务,完成农村综合信息服务技术平台建设任务。统一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表彰。验收和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标准化建设、信息员选聘工作、管理考核制度和工作流程、服务效益等。
完成乡镇人工增雨消雹标准化作业点建设规划,开展1个乡镇人工增雨消雹标准化作业点建设试点。
2010年5月底以前,按照“工作职责明确、服务内容规范、考核指标具体”的要求,在全面建成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基础上,将综合信息服务纳入乡镇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制服务范围,开展规范化的乡镇综合信息服务。完成部分乡镇人工增雨消雹标准化作业点建设任务。
附件:马鞍山市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马鞍山市乡镇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龙李海市政府
副组长:彭传清市政府
杨剑市委组织部
吴义发市农委
詹世桂市科技局
於克满市气象局
夏为顺市信息产业办
成员:舒慕苏市发展改革委
李超先市财政局
汪金煌市水利局
郑双武市文化局
刘东奎市粮食局
汪晓宇市气象局
李田珍当涂县政府
张孝银花山区政府
黄宝池雨山区政府
任本年金家庄区政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气象局,汪晓宇兼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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