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争创全省社会建设先进奖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办〔2012〕71号
颁布日期:2012-08-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关于争创全省社会建设先进奖实施方案的通知

办〔2012〕71号

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民政局《关于争创全省社会建设先进奖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5日

关于争创全省社会建设先进奖实施方案

市民政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积极争创社会建设先进奖的工作部署,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争创省政府2012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单项奖工作任务的通知》(铜政办〔2012〕80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的战略决策和工作部署,加快推进“四个之城”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实现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力争获得“2012年全省社会建设先进奖”。

三、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根据《安徽省政府关于2012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12〕223号)精神,全省社会建设先进奖运用社会建设指标进行测算,总分值11分,其中:教育发展3分、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2分、人口计生2分、社会治安2分、社区建设及管理2分,由省政府有关部门直接评分,取综合评分前2名。创建全省社会建设先进奖的主要任务是:树立争先进位的意识,高水平、高质量落实省各项考核指标,力争不扣分、少扣分,位居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分别为: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人口计生委、市综治办、市民政局。

四、具体步骤

(一)准备阶段(8月20日前)

1.成立铜陵市争创全省社会建设先进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叶萍(市政府)

副组长:刘宪宁(市政府)、裴学和(市民政局)

成员: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综治办、市人口计生委领导及市民政局分管社区工作的领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巫晓明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落实1名工作人员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可以不合署办公),共同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印发创建实施方案。各成员单位对照省考核指标,按照争创全省前列的目标,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于今年8月20日前报送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创建阶段(8月20日—11月20日)

各成员单位按工作分工及时间进度,全面落实创建实施方案,并加强三项工作:

1.加强监测分析。各成员单位加强与省相关部门的汇报和沟通,密切关注省内其他地市的工作动态,对照省考核指标,每月开展1次形势分析,摸清我市在省内排名,并研究其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努力方向,及时修订完善推进措施。

2.加强信息沟通。各成员单位每周至少上报1篇信息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容包括争创工作进展情况、形势分析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简报形式上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

3.加强协调推进。适时召开协调会,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听取各单位创建形势分析汇报,综合分析预测总体形势,研究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难题。

(三)模拟检查阶段(11月21日—11月30日)

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带队,对各成员单位争创社会建设先进奖工作进行全面模拟检查,对照考核指标,查找问题,剖析原因,提出要求。

(四)巩固整改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

各成员单位根据模拟检查情况,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完善,并按省直部门检查要求做好对口迎检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立足争先进位,强化责任意识,狠抓工作落实,迅速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科室负责人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强力推进创建工作,力争所承担的社会建设创建工作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二)加强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创建实施方案,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加强日常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要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对创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提出改进意见,督促工作落实,保证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都要及时总结本单位社会建设先进奖创建过程中的亮点、特色工作,深入挖掘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我市加强社会建设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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