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保实现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铜政办〔2010〕105号
颁布日期:2010-11-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保实现我市“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的通知

铜政办〔2010〕105号

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主要污染物COD和二氧化硫总量减排取得积极进展,为全面完成全市“十一五”减排任务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由于我市城市污水管网不够配套、燃煤电厂脱硫设施运行不够规范等问题,直接影响了减排效果,尤其是COD减排形势仍十分严峻。因此,全市上下特别是相关工作部门和重点企业,必须抓紧行动起来,齐心协力,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完成或超额完成全市“十一五”减排任务。根据省政府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

(一)西湖污水处理厂要保障污水处理设施、中控设施、在线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并严格按照国家减排核查核算要求做好运行台账的完整与规范。

(二)新民污水处理厂要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的督察要求,在已经完成中控系统、在线监测系统整改的基础上,加强运行管理,全面排查设备隐患,加强日常维护保养,规范建立台账,确保国家环保部在今年底复查前达产达标,确保在年终减排核查核算中不倒扣铜陵减排量。

(三)各企业污水处理厂要加强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确保不扣减监察系数。其中,冬瓜山铜矿和六国化工公司的污水处理厂要针对年中国家环保部减排核查核算时指出的问题,认真整改,抓紧完善,力争更多地减少COD排放,努力为实现全市COD减排目标多作贡献。

二、加快城市污水管网建设

(一)市重点工程建设局承担的新民污水处理厂黑砂河下游主干管网建设工程,要力争在今年11月前完成,确保在12月26日前与支管网接通并正常通水,力争提前完成。

(二)市水务局承担的新光渠、爱国渠、铜化新村三支管网建设任务,要力争在今年11月底前完成,确保12月中旬接入主干管网。

(三)上述四支管网建设中的相关征迁工作,由铜官山区政府负责,确保不影响施工进度。

(四)积极认真排查西湖污水处理厂、新民污水处理厂进水管网方面的问题,坚持疏堵并举,优化进水方案,最大限度地提高进水浓度。同时,通过加强和改善运行管理,使出水浓度降至最低值。

三、强化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控制

(一)皖能铜陵发电公司要严格按照国家环保部年中减排核查核算时提出的整改要求,积极落实整改措施,规范脱硫设施的运行,完善减排台账,确保年终核查核算时达到国家环保部的规定要求。

(二)皖能铜陵发电公司、国电铜陵发电公司要在进一步加强脱硫设施运行管理的同时,从严控制燃煤含硫率,确保含硫率不超过0.5%。对综合脱硫效果低于85%的火电机组,要立即采取措施,全面整改,确保将脱硫效率提高到85%以上。要严控脱硫设施旁路挡板开启次数,进一步提高综合脱硫效率。要合理安排运行负荷,根据脱硫机组情况合理调配发电指标,脱硫效率高的多发电,脱硫效率低的少发电,在保障完成发电任务的同时减少二氧化硫排放。

四、充分发挥增补项目的减排效益

适应减排形势的需要,我市今年已相继关停了顺华合成氨公司、广信集团(铜陵)化工公司草甘磷生产线、华源金昌印染公司74型印染生产线,作为减排增补项目。各有关单位要顾全大局,主动做好善后工作,规范建立减排项目台账,努力使关停项目发挥最大的减排效益。环保部门要主动介入,加强指导。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单位要予以积极支持。

五、严格监管考核

(一)环保部门要全面加强对所有排污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全年监测与监察系数不低于1.8%。对重点减排项目实现月监察、旬督查、周检查,保证污染治理设施、在线监测设施的正常运行,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必要时采取驻点督办,确保完成减排量。

(二)市政府将严格按照与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签订的污染减排目标责任书,以及市政府对减排重点工程建设的要求,对各责任单位进行认真考核。对完成目标任务的,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将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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