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2014年全省律师行业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2014年全省律师行业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6-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司法厅关于2014年全省律师行业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司办〔2014〕24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律协省直分会:
现将《福建省司法厅关于2014年全省律师行业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4年6月3日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2014年全省律师行业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律我省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建设,不断提高我省律师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我省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增强我省律师行业社会公信力,提升律师良好形象,根据《2014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警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统一安排部署,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五次全会、司法部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的要求和部署,围绕大局,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继续深化全省律师行业行风建设,强化律师执业理念,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树立律师正确职业观念,增强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执业意识,促进律师行风进一步好转,提升律师良好社会形象。
二、评议对象
全省律师行业。
三、评议内容
(一)依法执业情况。律师事务所是否建立完善律师事务所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贯彻落实这些规章制度;律师是否存在执业理念不正确、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行为不规范以及违法违规行为。是否严格执行律师事务所统一收案收费制度、收案审批制度、统一结算制度、印章和文书统一管理出具制度、业务档案统一归档管理制度、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集体讨论和报备制度、投诉处理制度。
(二)服务质量情况。律师事务所是否建立健全律师服务质量检查监督制度。律师解答法律咨询是否做到热情接待,解答内容是否正确、合理合法,解答有否记录,记录是否清楚、完整、准确;代写法律文书是否做到观点正确、合理合法,引用法律是否准确,逻辑是否清晰,语句是否通顺,字迹是否工整;办理诉讼和非诉讼代理业务委托合同内容是否完备,会见、调查取证等是否符合规定,证据收集是否合法规范,是否按规定期限提交证据材料和法律文书,是否按规定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出具法律意见书、辩护词、代理词等法律文书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观点是否鲜明正确,依据的事实是否真实可靠,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引用法律是否准确,逻辑结构层次是否分明,语句是否通顺,字迹是否工整;办理法律顾问业务是否全面优质履行法律顾问合同约定的各项职责。
(三)违纪违规情况。是否存在不按规定统一收案、收费,利用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接受委托后不勤勉尽责,利用提供法律服务职务之便收受委托人钱物或者牟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利用网路媒体恶意炒作干扰审判秩序,泄露案件秘密或者委托人隐私,帮助他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指使他人串供,威胁、利诱他人作伪证,使用、提供明知是伪造、虚假的证据材料。
四、评议原则
评议工作采取属地管辖的原则,律师事务所谁主管谁负责组织实施。
五、评议步骤
全省律师行业行风评议工作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上旬)。认真学习上级有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全面动员部署律师行风评议工作。
(二)开展自查与评议阶段(6月中旬-8月底)。结合自查自纠的同时,通过走出去,请进来,邀请行风监督员、公检法等部门相关人士座谈,多渠道、多环节、多层面、多形式征求意见和建议,查摆问题和不足,认真梳理归纳整理。
(三)集中整改阶段(9月上旬-10月中旬)。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督促监督律师事务所对评议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逐条整改。对能及时整改的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
(四)总结提高阶段(10月下旬)。对民主评议律师行风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对评议较好的律师事务所进行通报表扬,对评议较差、整改不力的律师事务所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将行风评议结果纳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年度考核内容。各设区市司法局应将开展律师行风评议工作总结于10月底之前上报省厅律管处。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行风评议工作是加强律师队伍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律师事业发展的有力保证。要深刻认识开展律师行风评议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抓好行风建设的责任感、使命感,提高认识,真抓实干,推动我省律师行业服务质量和水平更上新台阶。
(二)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律师行风评议工作,关键在落实。要把律师行风评议工作放在司法行政工作的突出位置,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按照本方案的具体安排和要求,切实抓好落实。要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三)巩固评议成果。要通过律师行风评议工作,认真总结律师行风评议工作取得的成果。要发现、培育、树立好的典型,积极加以推广。对反面典型,要深挖剖析,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及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执业行为,形成律师队伍建设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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