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司法厅2013年全省民主评议律师队伍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司法厅2013年全省民主评议律师队伍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5-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司法厅2013年全省民主评议律师队伍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闽司办〔2013〕31号
各设区市司法局、省律师协会:
现将《福建省司法厅2013年全省民主评议律师队伍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
2013年5月27日
福建省司法厅2013年全省民主评议律师队伍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和司法部、司法厅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精神,全面落实《2013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警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行风建设,结合我省律师工作实际,现制定我省2013年民主评议律师队伍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一、开展民主评议律师队伍行风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着眼于建设高素质的律师队伍,从解决当前律师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入手,坚持教育与惩治相结合,以教育为主;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督导与律师事务所、律师自查自纠相结合,以自查自纠为主;查处违法违纪问题与建章立制相结合,以建章立制为主。通过民主评议律师队伍行风工作,不断提高律师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改善法律服务环境,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切实增强律师行业社会公信力,为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围绕“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这一律师队伍建设的总要求,采取学习教育、自查互查、严格监督、完善制度等各项措施,认真解决目前我省律师队伍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特别是阻碍和制约律师业快速发展的突出问题。通过民主评议律师队伍行风工作,使律师依法执业、诚信为民的观念得到增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有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执业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进一步推动我省律师队伍行风建设再上新水平。
二、开展民主评议律师队伍行风工作的方法和步骤
(一)学习动员(5月底至7月14日)。5月底6月初,省厅制定下发《2013年民主评议律师队伍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各设区市司法局召开会议,对搞好此次民主评议律师队伍行风工作,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行风建设进行动员部署,使广大律师在坚持服务为民、维护司法公正、推进法法治建设的高度上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当前律师队伍行风建设面临的主要形势,找准自身在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教育评查,有力推动律师队伍行风建设再上新水平。各设区市司法局、律师协会要发动律师事务所组织广大律师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行风建设的意义、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认真学习《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关于规范法官和律师交往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规定》、《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等法律、规章和行业规范。
(二)自查自纠(7月15日至8月23日)。要以律师事务所为单位,对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执业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我剖析,认真进行排查。律师事务所要重点查找在管理上是否存在“散、乱、差”的情况,各项制度是否健全,是否真正得到落实,对于有投诉、且查证属实的律师是否做出处理等。律师个人要重点查找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方面是否存在问题,是否存在不良执业行为等。各律师事务所要在排查的基础上,写出自查报告,并于8月23日以前报至当地主管司法局;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方案,并予以落实。
(三)互查整改(8月24日至10月9日)。采取同一地区律师事务所之间互查的方式进行。各设区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将组织本辖区律师事务所做好互查工作,在此期间,省厅和省律师协会将组织抽查工作,并重点检查问题多、投诉率高的律师事务所,及时掌握律师事务所管理方面和律师执业过程中存在的漏洞和问题。对于在检查、互查活动中发现问题的,要督促律师事务所进行限期整改。经过整改不达标的,要按照《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总结验收(10月10日至10月20日)。省厅将对民主评议律师队伍行风工作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是: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是否做到律师人人皆知,律师自律意识是否增强;律师事务所的管理混乱和律师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是否还存在未查处的问题,已查处的问题是否采取了纠正的措施;律师投诉案件是否件件有回音,已查实的律师违法违规违纪案件是否都依法依规依纪做了处理;律师事务所是否建立健全了规章制度,收费标准等主要规章制度是否公示等。各律师事务所要对每一名律师做出评定,并备案。各设区市司法局将对每一个律师事务所做出验收鉴定,并备案备查。
三、加强领导,确保民主评议律师队伍行风工作取得实效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社区市司法局、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要把这次民主评议律师队伍行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省厅和省律师协会将组织成立督查组,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民主评议律师队伍行风工作取得实效。
(二)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司法行政机关要深入律师事务所,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分类指导和具体指导。对制度规范、落实较好的律师事务所要进一步提高规范化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提升服务层次和质量;对制度不规范、管理混乱、投诉较多的律师事务所,要加大监督指导力度,帮助其找问题、查原因、定措施,促进规范化管理。
(三)加强宣传,改善环境。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水平的提高,离不开良好的外部环境。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将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律师队伍行风建设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努力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同时,要加强律师制度、律师作用的宣传,宣传在服务福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涌现出的律师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树立律师社会公信力,使全社会进一步了解、关心和支持律师工作,为完善律师制度、发挥律师作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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