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长乐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市级核查情况的通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长乐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市级核查情况的通报
| 颁布单位: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榕政综〔2014〕20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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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8-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长乐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市级核查情况的通报
榕政综〔2014〕205号
长乐市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4〕130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关于全面开展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06〕15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对县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通知》(榕政办〔2006〕13号)的要求,福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督导评估组于2014年4月8—11日对你市2013年教育工作在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核查。评估组分组深入区教育局、财政局和乡镇(街道)、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特教学校、幼儿园等,通过实地查看、师生访谈、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材料、核查相关报表数据等形式,参照省督导评估标准,进行了逐项评估。现将核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
(一)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近年来,长乐市委、市政府把教育作为打基础、谋全局、利长远的工作摆到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发挥教育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全局性、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制定并实施《长乐市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把教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开展教育创新,推动均衡发展,构建和谐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同时,把教育工作列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自评工作领导小组,财政、发改、住建、规划、国土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稳步推进。市领导带领有关部门深入18个乡镇(街道)开展教育重点课题和工作思路大调研,帮助解决教育发展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市政府建立了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将市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履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范畴,使教育工作目标落实更加到位,目前已完成一轮对全市12镇2乡4街道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
(二)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教育经费“三增长”
近三年财政对教育拨款增长比例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2013年财政对教育拨款增长17.7%,比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高0.1%;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达省定标准,依法实现“三个增长”。县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例达29.47%;各项惠民政策的县级配套资金按60%比例配足,每年多配几十万元;教育费附加中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三年平均达31.2%。注重财政配套资金的筹措与管理,确保免杂费资金、税改转移支付资金、学校建设资金等三项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现象。提高教育经费标准,150人以下的学校按150人核拨生均公用经费;继续教育经费预算按教师年工资总额的2.5%进行预算并拨付;从2011年秋季起每年拔1500万元用于免除高中学生的学费。
(三)优化学校布局,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1.近年来,长乐市委、市政府根据市域经济发展、人口及生源变动情况,将新区教育配套、中小学危房改造与布局调整有机结合,制定了《2008–2012长乐市义务教育布局调整和学校建设规划》、《长乐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3–2015年)》,编制了《长乐市教育专项规划(2013–2030年)》,科学整合教育资源,优化办学环境,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每年均安排大笔资金用于新建、扩建和维修改造中小学校舍。2009年以来,新建中小学、幼儿园6所,新建校舍面积17.37万平方米,总投资5.91亿元;其中2013年投入2.15亿元,完成改扩建校舍102栋,面积28.96万平方米;加固校舍54栋,面积7.68万平方米;拆除校舍110栋,面积7.25万平方米。目前,已竣工交付使用的校舍有116栋,面积21.39万平方米。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布局日趋合理,校舍安全性能整体得到提高,校舍功能更趋完善,校园面貌焕然一新,育人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2.长乐市政府近几年不仅确保城市教育附加费的30%用于职业教育,而且还统筹大量资金投入中职学校,用于建设学生宿舍楼、工科实训楼,开辟了汽车运用与维修、数控技术应用、纺织服装、学前教育等类别的实训场地,购置了相应的实训设备,总价值达3417万元,使实训场地、实训设备与学校开设的专业相匹配,很好地满足了教学、实验、实习等方面需求,增加了学生动手实践的机会,提高了中职学校的教学质量。
3.长乐市政府结合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加大教育装备投入,全面改善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目前全市各中小学专用教室配备基本齐全,教学仪器、器材、图书资料等有很大改善。学校生均藏书册数为:高中50册,初中43册,小学25册;一中、附小和吴航中心小学等3所学校图书馆被评为“全国图书馆工作先进集体”,鹤上中学等6所中小学图书馆评为省级示范图书馆。计算机“机生比”职专为1:3.8,高中为1:4.1,初中为1:5.7,小学为1:10.1,均高于省定标准。信息技术装备的不断完善,促进了信息技术教育与课堂教学的有效融合,提高了教育教学效果。
(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整体素质
扎实推行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管理,统筹配置,实现了“六个统一”和“四个转变”。不断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完成教职工全员聘用工作,使得中、高级教师岗位数量增加了899个,其中中级岗位增加了570个,高级岗位增加了329个。规范开展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完善考评办法。持续、规范做好教师补充工作,2011–2013年通过公开招考共招聘教师428人;2014年拟招聘新教师144人。提高继续教育经费,促进教师优质成长;教师继续教育经费按教职工年度工资总额的2.5%比例拨付,用于开展岗位培训、课题研究和送教下乡等活动;大力实施“农村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和“名师培养工程”,现设有16个名师工作室,名师工作室活动经费标准由每室每年2万元提高到4万元;举办全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技能比赛、教学基本功“大练兵”活动;举办“名优教师高级研修班”,组织学科教师赴北京师范大学进行培训,到优质校跟岗锻炼;现有24.4%的中小学专任教师接受县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夯实常规培训,创新培训机制,建立区域性“教学协作校联盟体”,逐步形成了市、校两级的全员培训网络,不断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五)推进各类教育统筹协调发展
1.统筹兼顾,各类教育协调发展。长乐市坚持“夯实义务教育,优化高中教育,强化职业教育,规范学前教育,协调各类教育”的发展思路,出台《长乐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2013-2015年)》、《关于进一步加快长乐市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长乐市关于做好小学农民工子女入学工作的方案》、《政府统筹校企合作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不断创新办学理念,推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目前全市18个乡镇(街道)基本实现公办园全覆盖的目标;强化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大力扶持特殊教育,特教学生一律享受“三免一补”,全面落实特教教师待遇。长乐职专成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计划项目学校,对长乐职专纺织、旅游类专业学生免除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出台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实施意见;目前长乐市有6所省级示范性乡镇成人文技校,梅花镇成人文技校被评为“全国农村成人教育先进单位”。
2.立德树人,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2013年,市财政安排10万元作为德育工作专项经费,通过经典诵读、演讲、征文、绘画、师德巡回报告、读书教育活动等载体,进一步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努力提高学校德育工作实效性,使学校德育工作逐渐呈现“重要节庆有主题,常规活动有品牌,校园文化有特色”的良好态势。如长师附小的冰心爱心文化、鹤上的法纪教育、梅花中心小学的海洋贝艺、古槐中心小学的“杏林春暖”“新宁古韵”、“董奉草堂”等,都体现了浓郁的书香气息。承担“素质教育改革”省级试点项目,目前12所中小学已完成阶段性总结;科技社会实践项目和“乡村学校少年宫”在满足青少年成长需求的同时,也进一步推动了青少年自身素质的再发展。这些都营造了健康、活泼、向上、和谐的浓厚的教育氛围。
3.乡镇(街道)认真履行教育工作职责。一是积极协调解决学校建设用地问题,如航城街道征地40亩,用于城关中学扩建;湖南镇征地20余亩用于新建中心小学二部;文岭镇2013年投入110万元用于文岭中心园扩建征地等,还有很多镇街都为学校建设用地做了大量工作。二是加大投入,改善辖区内学校办学条件,如学校校安工程建设资金配套10%的有航城街道、漳港镇、文武砂镇、梅花镇、金峰镇、文岭镇、江田镇等等;还有投入学校修缮、装修、添置教具、课桌椅和校车运营补助等。三是积极营造良好的尊师重教氛围,各镇街都能利用教师节、六一节等节日开展慰问、表彰师生活动。四是搭建平台,发动企业家、乡贤设立奖教奖学、助学等基金会,如金峰镇成立5000万元的基金会,江田镇建立长乐七中奖教基金会820万元,梅花镇和文武砂镇分别出台教育提升工程奖学奖教办法,分别已发放奖学奖教金30多万元和50多万元。这些镇(街)的教育基金会与长乐市级的教育基金会一道,共同推进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发展氛围的形成。五是大力推进校园周边环境和交通安全整治,维护了校园良好秩序。教育事业发展项目的各项指标全部达到或超过省评估标准。
二、存在问题
(一)教育资金使用效益偏低
近三年土地出让金共提取2.8亿元,但未划拔教育使用,仍滞留在相关部门账户上。导致部分农村中学和农村完小设施设备不符合要求或紧缺,实验室、仪器室面积不达标,有的新楼有室无设备。
(二)部分校舍存在安全隐患
目前,部分学校存在着少数砖木、砖混结构的低标准校舍,存在一定安全隐患。
(三)教师缺编和部分学科教师短缺现象突出
小学、特教、幼教、进修校和职专仍不同程度存在着缺编现象,部分教师学科结构也不够合理。心理健康教师和体育教师缺编较多,小学的音乐、美术、英语、信息技术、科学和初中的化学、美术、音乐等学科教师配备不足。
(四)个别学校没有全面执行省颁课程方案
没有切实开齐开足相关课程。部分学校音乐、美术、健康、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出现课时被挤占挪用现象。
三、整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要加大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薄弱学校、农村完小校、幼儿园倾斜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学校教学仪器、设施设备等硬件装备的资金投入,提高学校装备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协调发展。
(二)进一步做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
牢固树立安全忧患意识,切实建立校舍勘察鉴定维修长效机制,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部分学校安全隐患,以确保师生安全。
(三)进一步加大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
市政府要从解决当前入手,立足长远发展,出台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吸引优秀师资人才,加大缺编类别学校以及紧缺学科学校招聘、录用教师的工作力度,并通过转岗培训和优化管理等方式加以缓解,并最终实现学科教师均衡配置。
(四)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意识,全面执行省颁课程方案
学校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树立学生全面发展、终身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教育理念,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切实关注学生可持续发展,全面执行省颁课程方案,为打造长乐“教育强市”奠定坚实基础。
四、评估结果:长乐市人民政府教育工作核查评估得分978分,等级优秀。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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