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高级技工学校、福州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更名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榕政综〔2014〕148号
颁布日期:2014-07-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高级技工学校、福州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更名的批复

榕政综〔2014〕148号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关于申请变更两所技工学校名称的请示》(榕人社人〔2014〕43号)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福州市高级技工学校、福州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为技师学院的函》(闽政办函〔2014〕44号)和《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福州市高级技工学校、福州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为技师学院的通知》(闽人社文〔2014〕97号)精神,经研究,同意将福州市第一技工学校更名为“福州第一技师学院”,福州市第二高级技工学校更名为“福州第二技师学院”。

此复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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