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龙政办电〔2010〕35号
颁布日期:2010-02-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进一步做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的通知

龙政办电〔2010〕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当前,全市即将进入春耕备耕大忙阶段,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福建和我市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1号文件精神,把抓好春季农业生产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春耕备耕各项工作。

一、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中央和省委在连续六年发出1号文件的基础上,今年又发出了强农惠农的第七个1号文件,这些政策含金量高、操作性强、受益面广。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深入研究、认真落实政策,要广泛宣传、用足用好政策。当前,要按照省财政厅、农业厅、统计局、物价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闽财建[2010]14号)文件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机制。一是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兑付采取当年补上年的办法,即当年依据上年粮食作物面积兑付补贴。二是继续实行“谁种补谁、多种多补、不种不补”原则,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向种粮大户倾斜,每年各县(市、区)可从下达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中单独安排种粮大户奖励。三是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补贴发放程序。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乡镇、村在每年的12月底前完成本地区每个种粮农民全年粮食播种面积的核实、汇总,并由乡镇将核实、汇总的面积上报县(市、区)农业局、统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组织农业、统计、财政等相关部门对乡镇上报的数字进行核查。核查后的数字作为资金兑付的依据。2009年粮食播种面积核实工作应在2010年3月底之前完成。

二、层层分解落实粮食生产面积。各地要按照《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的通知》(龙政办27号)文件要求,把落实粮食生产指导性计划作为春耕备耕的首要任务,层层分解落实粮食播种面积,尤其是要把全市88万亩早稻种植面积细化分解落实到村到户,落实到每一个田块。要认真落实防止耕地抛荒的有关政策和措施,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挖掘耕地潜力,优化耕作模式,大力发展间套复种,确保全面完成今年268万亩粮食播种面积。

三、切实加快春季植树造林进度。从春节前调度情况看,植树造林工作总体进度偏慢。各县(市、区)要积极采取措施,加快整地挖穴的进度,加大对采伐迹地、火烧迹地的造林更新督查力度,重点抓好主要交通干线可视一重山、主要流域一重山、速丰林基地及非规划林地“四旁”植树造林绿化工作。当前务必做好苗木调剂落实工作,抓住植树造林的有利天气,督促指导业主及时组织劳力上山造林,力争在3月底前完成杉木、阔叶树大田苗的种植,5月份前完成马尾松、桉树容器苗的造林,确保全面完成今年植树造林任务。

四、强化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进一步落实防控责任制,严格按照《动物防疫法》的要求,依法将强制免疫所需的疫苗配套经费和监测、消毒、扑杀、疫苗注射等各项防控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扎实开展春季禽流感、猪瘟、猪蓝耳病、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强制免疫,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档”。要加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力度,及时掌握疫情动态,提高预警能力。进一步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工作,强化畜禽及其产品市场和流通环节监管,严防外地疫情传入我市。要完善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严格疫情报告制度,规范应急处置措施,实现“力求不发生,确保不流行”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总目标。

五、高度重视做好防灾减灾工作。针对我市春季容易出现低温寒流、阴雨涝灾和病虫多发的情况,各地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进一步加强种植业防灾减灾预案建设,备好防灾减灾的应急种子,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指导农民做好农作物防寒、防冻、防涝等各项工作。要加强对致病性虫害的监控防治,及时掌握病虫害发生动态,准确预报发生趋势,科学制定综合防治方案,千方百计减少灾害损失。要及早组织开展汛前大检查,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为安全度汛奠定坚实基础。

六、强化春季农业生产的组织领导。针对今年春来早、农事季节紧的特点,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做到统筹协调、精心部署、科学安排、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春耕期间,各县(市、区)必须保障基层农技人员在岗在位,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第一线指导农业生产。要及早做好种子调运和余缺调剂以及化肥、农药、农膜等农用物资的货源组织和供应工作。同时,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历查处假冒伪劣农资,保障春季农业生产需要。市政府将于3月初组织7个督查组,分赴各地开展春耕生产专项督查,及时通报春季农业生产进展情况。各县(市、区)也要加强督查工作,狠抓春季农业生产各项措施落实。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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