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邵武市推动产城融合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试点方案批复的通知
南平市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邵武市推动产城融合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试点方案批复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 | 文号:南政综〔2014〕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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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5-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平市人民政府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邵武市推动产城融合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试点方案批复的通知
南政综〔2014〕79号
邵武市人民政府:
现将省政府《关于邵武市推动产城融合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试点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14〕11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做好试点工作。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4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邵武市推动产城融合
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试点方案的批复
闽政文〔2014〕118号
省发改委,南平市人民政府:
省发改委《关于上报邵武市推动产城融合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试点方案的请示》(闽发改规划〔2014〕15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邵武市推动产城融合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方案》实施要从邵武市实际出发,既要积极、又要稳妥、更要扎实,方向要明,步子要稳,措施要实,坚持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传承文化、市场主导,推动“人进城、建好城、管好城”。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城镇化质量和水平为目标,以产业提升与城市建设互动融合发展为主线,以“园区升级行动”、“城区融合计划”和“旅游区建设行动”为抓手,建设“百姓富、生态美”的宜居宜业宜游城市;要注重土地管理创新,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注重产业创新发展、绿色发展,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完善公共服务,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形成产业发展、城镇建设和人口集聚协调统一、互促共进的良好态势。
三、南平市、邵武市要切实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按照《方案》确定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扎实推进试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和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四、省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对邵武市城镇化试点工作的指导,在规划建设管理、政策实施、资金项目安排、人才培养引进、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省发改委要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做好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注重研究试点情况,不断总结试点经验,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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