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0-06-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5月21日,在全国和全省“小金库”治理工作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上,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纪委副书记何勇作了重要讲话,对加强小金库治理工作作了全面部署。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陈文清同志对我省“小金库”治理工作也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促进和完善我市“小金库”治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相关事项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机构成员,强化协调和工作督导。各级治理机构成员单位要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注重协调配合,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各级“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按照中央和省上的要求做到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认真抓好“小金库”治理的具体组织工作,加强协调、服务和督促指导。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小金库”治理工作。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今年治理工作重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要按照彻底清理“小金库”的要求,本着时间服从质量的原则,在薄弱地区、薄弱部门和薄弱环节上取得突破,严肃财经纪律,依纪依法做好处理处罚、“五查五看”等工作。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重点是代行政府部分职能特别是有行政性收费项目、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政府资助或有财政拨款的社会团体;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的治理要重视调查研究,选择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企业,深入开展调研试点,发现问题症结,研究工作思路,积极审慎地提出治理意见和具体实施方案。民政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别牵头做好社会团体“小金库”治理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治理试点工作。

三、严格执法,整改落实。继续坚持“依纪依法、宽严相济”原则,鼓励自查自纠,严惩顶风违纪行为,重奖举报人员。要加大检查力度,加强对“零申报”、“零问题”地区和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有举报线索、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社会团体的检查,加强对承担公共投资建设任务以及供电、供水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企业的监督检查。对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统一审理标准,按照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严格的原则,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处罚。中央纪委、监察部已经颁布实施《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文件,各级各部门在工作中要准确把握、严格执行。要督促整改落实,明确督办责任,跟踪问效,确保整改到位。

四、注重预防,完善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积极推进,在治理工作中,既要认真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加以提升推广,又要着力查找在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堵塞漏洞。要注重改革创新,进一步深化财税、金融、国有资本运营等管理制度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强化日常监管,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和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不断深化和巩固治理成果。

二○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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