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宁政办〔2012〕30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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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11-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农业防灾减灾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据市气象局预报,进入秋冬季后,北方冷空气逐渐增强,预测今年冬季气温变化幅度大,可能会出现强降温过程。预计极端最低气温山区可低至-7~-5℃,气候十分干燥,要注意防御寒害和森林火灾的发生。为加强秋冬季防灾减灾工作,确保农业生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前部署,科学防范。秋冬季是我市农业生产的重要一季,也是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一季。各级各有关部门在抓好当前农业生产各项工作的同时,密切关注秋冬天气变化动态和灾害发生规律,及早制定防灾减灾预案和灾后补救措施,明确防灾减灾重点,积极做好组织协调,落实有效预防措施,提高应急反应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减轻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认真监测,及时通报。气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监测,密切关注天气气候变化,认真做好监测、预警工作,通过手机短信、广播、电视、黑板报、宣传栏、网络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天气信息。此外,各级各有关部门及应急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及时了解雪情、雨情、火情,一旦出现灾情,要立即向有关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涉及跨部门、跨行业领域的灾害过程,要主动互相通报情况。
三、加强指导,落实措施。各地特别是各级涉农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组织有关人员深入基层,宣传防灾减灾知识,认真落实农作物、牲畜、家禽、水产、苗木的防灾减灾措施。农业部门结合农作物长势和特点,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一线和田间地头,分片包干,对口服务,对广大农民现场开展技术服务,从组织、技术、政策等方面采取措施,指导防灾减灾工作。畜牧兽医部门要指导农民加固畜禽圈舍等各类设施,调控温度湿度,增强保温抗寒能力,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林业部门要制订相应的防寒措施,对苗圃要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确保苗木安全度过寒潮,特别是对抗寒能力差的树种,要加强保护措施,减少寒潮对林木的危害,同时,全面落实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切实采取各项有效的森林防火措施,适时下达禁火令,开展防火督查,严格查禁违章用火,强化应急处置,完善扑火应急预案,全面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海洋渔业部门要做好不耐寒水产品种的保温工作,加强渔业安全生产监管,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四、强化服务,明确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农民发布灾害信息,向农民提供技术咨询与技术指导。要协同有关部门,积极组织、调运、供应防灾抗灾物资,尤其是要做好农膜、热性肥、果实套袋、种子(苗)、疫苗等物质的调运、储备、供应工作,满足防灾抗灾需求。要落实防灾减灾责任,建立健全防灾减灾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到职责到岗、责任到人,确保防灾减灾工作取得实效。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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