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二五”规划的意见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莆田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二五”规划的意见

莆政综〔2013〕17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持续提升的关键时期。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旨在使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为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制定《莆田市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二五”规划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规划背景

(一)规划范围

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一般包括保障基本民生需求的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服务、住房保障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广义上还包括与人民生活环境紧密关联的交通、通信、公用设施、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共服务,以及保障安全需要的公共安全、消费安全和国防安全等领域的公共服务。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福建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十二五”规划》、《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精神,并与“十二五”有关专项规划衔接,确定本《实施意见》的范围。本《实施意见》范围为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文化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服务、残疾人公共服务、基本住房保障等九大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本《实施意见》主要阐明我市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安排,明确主要服务项目、服务对象、保障标准和工作重点,引导基本公共资源配置,是“十二五”时期构建我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

(二)发展基础

“十一五”以来,莆田市紧紧围绕“经济翻番、港城崛起”,在提升经济综合实力的同时,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投入力度,初步形成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今后加快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教育结构不断优化。2012年,全市学前三年幼儿教育入园率达95.13%,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率达100%,初中毛入学率达109.79%,三类残疾儿童少年(7-15岁)入学率达97.3%,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教育比率达91%。文化体育稳步推进。文化公共设施建设取得突破。莆仙大剧院建成投入使用,市图书馆、博物馆、市艺校新(迁)建项目有序推进;实施了41个乡镇文化站改造完善工程,提升八有功能;建成农家书屋881家、示范点100家。在全市879个村实施“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推进试点村村级文化中心建设,市、县区、乡镇、村居四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不断健全。不断完善基层体育健身设施,到2012年底“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实现行政村100%覆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逐步建立以三甲综合性医院为主导、县区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所为网底,优势专科医院为特色,民营医院为补充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和以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妇幼保健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载体的预防、保健、健康教育等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医疗卫生资源不断扩充,千人均医疗床位数、千人均卫技人员数分别达到3.02张、3.44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达到99%以上,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全市拥有3家三级甲等医院,成为省内拥有三甲医院最多的设区市之一。

从总体上看,我市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框架已初步形成,人民群众上学、就业、就医、社会保障、文化生活等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受经济发展水平、收入分配状况、公共服务供给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在投入规模、质量等方面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仍存在一定差距。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较大;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较为单一,多元供给模式尚未形成;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监督考评问责体系不健全等。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增强服务供给能力,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逐步推进城乡、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提升城乡居民幸福指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保障基本,稳步推进。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发展愿望出发,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公共财政承受能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保障公民享有基本的公共服务和平等的发展机会,优先保障基本生存、基本发展、基本环境和基本安全等服务的提供。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把握基本公共服务的公益性质,明确政府的主体责任,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鼓励引导各方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形成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公平竞争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统筹城乡,强化基层。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一体化建设,大力推进区域间制度统筹衔接,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制度覆盖全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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