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莆田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10-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莆田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研究,现将《莆田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莆田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

二O一一年十月

目录

第一章“十一五”期间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状况.5

一、主要成就.5

二、面临的形势与挑战.9

第二章“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10

一、指导思想.10

二、基本原则.11

三、发展目标.12

第三章“十二五”规划的主要任务.12

一、坚持现行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12

二、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充分开发人力资源.14

三、构建性别公平制度,有效治理性别比失衡.15

四、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服务和管理能力.17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利益导向,引导群众树立新型婚育观念.19

六、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实现流动人口与常住同等待遇.20

七、积极发展老龄事业23

八、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26

九、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27

第四章“十二五”规划的保障措施…28

一、切实加强领导,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28

二、加大投入,建立稳定可靠的投入保障机制…29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口计生工作三支队伍整体素质…29

附件:莆田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重点项目表—-31

前言

“十二五”时期是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宜居港城的重要时期。“十二五”时期人口发展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人口工作的任务更加艰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对于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莆田市人民政府的部署要求,市人口计生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编制了《莆田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贯彻落实了《莆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并衔接了《全省“十二五”人口发展专项规划》,主要阐述规划期内政府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战略意图和工作重点,明确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政府引导、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行动纲领,是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和安排重点项目投资建设的重要依据。

本《规划》基期为2010年,规划期为2011~2015年。

第一章“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状况

一、主要成就

“十一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市形成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格局,认真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运用经济、社会、法律、行政和宣传教育等手段综合治理和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把开展计划生育与发展经济、普及教育、提高健康水平、消除贫困、完善社会保障、提高妇女地位、建设文明幸福家庭等紧密结合起来,计划生育工作健康发展,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领域取得了显著成就。

(一)低生育水平稳定

市统计局人口普查和抽样调查结果显示,2010年末全市总人口为277.85万人,2009年出生率为12.8‰;死亡率为6.1‰,自然增长率6.7‰,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88.4%。计生报表统计全市2010年末总人口322.58万人,“十一五”共增加人口约16.93万人,平均年增长3.39万人,平均出生率为12.70‰,死亡率为6.20‰,自然增长率为6.50‰。2010年末人口密度为689人/平方公里,居全省第3位。

莆田市“十一五”人口基本变动情况

年份

单位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年末总人口

万人

282

283

284

286

277.85

出生率

12.80

12.60

12.60

12.80

未公布

死亡率

6.00

6.20

6.40

6.10

未公布

自然增长率

6.80

6.40

6.20

6.70

未公布

(二)人口结构逐步优化

人口城镇化水平加快。2010年全市共有1县4区2管委会,54个乡(镇、街道),建制镇数47个,占87.04%。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47.2%,居全省第2位。

出生人口性别比稳中下降。“十一五”期间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仍然偏高,其中2006年到2010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为分别为116.78、114.76、112.99、111.08、106.86,“十一五”平均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2.72,呈现平稳下降趋势。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1.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全市坚决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积极保持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发展态势。认真制定与人口计生法律法规相配套的制度,2007年市委、市政府印发了《莆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暂行规定》(莆委〔2007〕31号),创新了人口计生工作奖惩机制,完善了目标责任制;2008年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的通知》(莆政综〔2008〕38号),针对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问题,明确规定了相关部门职责,对征收幅度自由裁量权作了具体、可操作的规定,并每年提取县区征收的社会抚养费5%全市统筹使用;2008、2009年出台了莆田市人口计生委《关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公开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责任追究制度》等8项制度,对人口计生“一法六规”所规定的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梳理、细化、量化和分解,制定了19项行政处罚、1项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裁量意见和实施意见,设计了行政权力执法依据和权力运行流程图、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批流程图,编印了《莆田市人口计生委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手册》、《莆田市人口计生委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工作资料汇编》等,并在莆田市政府信息网上公开,完善和创新人口计生工作制度,规范和推进了全市人口计生工作。

2.利益导向机制进一步健全。全面落实《关于全市“十一五”期间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少生奖励、困难救助、服务免费、政策优生、贫困扶持、养老保障”六位一体的计生利益导向机制,每年各级共投入2000-2500万元左右(其中三项制度性受益人数4150人,一次性奖励、补助、慰问等受益人数14万人),较好地落实“五项奖励制度”和“六项工程”。全市各级政府都较好地落实了国家、省要求的法定奖励制度、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贡献奖励制度、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以农村“二女户”为主体的“安居、成才、致富、亲情、保障、幸福”等六项工程,市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作为全市农村计生“二女户”发展生产的小额贴息贷款资金的致富工程;每年帮扶400户以上、每户补助金额1万元以上,帮助住房困难的农村二女户改善住房条件的安居工程;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村“双农民”独女户和生育两个女孩并已绝育家庭的女儿在本市中考时,在语数英三科总分上分别加6分、3分参加中招录取;农村独女户、二女户的女儿和父母免费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个人缴纳经费由各县区财政统一支付的保障工程;落实领导干部挂钩帮扶“二女户”的亲情工程;每年从征收社会抚养费中划出5%的比例,帮助二女户困难母亲发展生产,增加家庭经济收入,直至脱贫致富的幸福工程。

3.计生信息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十一五”期间,我市计生信息化建设在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投入资金200多万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员培训,信息化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市、县级都按省里的要求配备了服务器、防火墙、交换机等网络设备,每个乡(镇、街道)都分别配备WIS专用计算机和流动人口专用计算机;市、县都建立了计划生育公众信息网、建成了办公局域网、接入政务信息网,全市还建立了VPN计生专网,实现了市、县、乡三级数据专线传输,部分镇街的计生专网延伸到村(居)一级;全市所有的县、乡都已正常使用《福建省育龄妇女服务和管理信息系统》(WIS系统)和《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系统》,全国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奖励信息等也在全市所有县区推广应用,《福建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在全市4个县区服务站和10个乡镇服务所推广应用;目前,我市已建成市、县全员人口信息库,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一步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库实现省级集中;市级已基本完成计算机培训基地的建设,为下一步开展信息化培训和轮训,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队伍的计算机操作技能提供了良好的保障。

4.流动人口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紧紧围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大局,坚持“服务管理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属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务”的原则,广泛开展“关怀关爱”活动,共慰问流动人口13350户,发放慰问金115万元。不断加强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出台《莆田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加强区域协作和联系,“十一五”期间共签订区域协议书403份。投入经费123万元,用于市、县、乡,141个社区流动人口专用微机更新和配备,做好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运行和全员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全市流动人口个案信息入库率达90%。全市各县区、乡镇运用PADIS系统提交、查询、协查、反馈等工作进展顺利。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全市建立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点31个,总结推广镇海街道的“楼长责任制”,进一步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扎实推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工作格局的形式。

5.计生技术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十一五”期间我市重点加强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努力提高优质服务水平,各项工作取得全面发展。5个县区级服务站全部晋升一级站,一级站率达100%,提高40个百分点;乡镇服务所合格率从67%提高到合格率100%、提高33个百分点、二级所以上比率达38%、提高38个百分点;技术服务人员中卫技人员所占的比例达到91%、提高15个百分点,医学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从3%提高到33%,提高30个百分点。目前,全市5个县级服务站和47个乡镇服务所的业务用房面积、科室配置普遍达到要求,并基本装备了与技术服务相适应的医疗设备、检查设备和急救设施等;村(居)计生服务室也达到“五有”的要求,为育龄群众营造了温馨、舒适、科学、安全的服务环境。

二、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一)人口总量持续增长。“十一五”为我市第四次人口生育高峰期,“十二五”全市生育旺盛期妇女人数仍居高位,2011年全市生育旺盛期妇女(20-29岁)人数为32.33万人。第一代独生子女大量进入婚育期,按照《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城市双方独生子女和农村一方独生子女可以生育两个孩子,如果全部独生子女都按此婚育,则总和生育率将迅速上升。群众的生育意愿与现行生育政策之间仍有较大的差距,庞大的生育人数和强烈的生育意愿对稳定低生育水平十分不利。此外,由于行政管理手段弱化,社会保障制约不健全和传统生育观念的影响,稳定低生育水平仍有相当的难度,一男育妇超生二孩数量呈现逐年增加的势头,低生育水平面临反弹的危险。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净迁入人数逐年增加,“十一五”我市净迁入人口为2.8万人,比“十五”增加2.36万人。迁入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增加,对我市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二)人口结构方面的问题日益突出。一是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由于近十年我市人口出生率急剧下降,加之生活水平和医疗保健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预期寿命延长,死亡率下降,人口年龄结构发生很大变化,老年人口系数(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已由2000年的7.23%提高到2010年的8.74%,人口年龄结构步入老年型。“十二五”末65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29万人,比期初增加5万人。二是出生婴儿性别比居高不下。2006—2010年全市出生婴儿总性别比为112.72,出生婴儿中男孩比重偏大,特别是二孩性别比偏离更加严重,性别比失调现象在短时间内难以得到有效抑制。除群众的婚育观念尚未根本转变外,其直接原因是对非法B超鉴定和非法终止妊娠的设备、场所隐蔽,流动性大,查处“两非”案件难。

(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难度加大。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我市流动人口的规模呈持续增长的态势。2010年全市流入人口17.87万人,流出人口41.45万人。人口的大量流动,给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带来不少困难和问题。由于一些地方区域合作机制不健全、信息化管理手段滞后,流动人口人员和管理经费不落实,信息采集难,属地管理责任机制不健全,流出人口“双查”失管、漏管甚至超生的现象较为突出。目前,我市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占政策外生育总量的65%左右,严重影响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第二章“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充分利用人力资源最为丰富、社会抚养比最低、人口流动最为活跃的有利时机全面加强人口计生工作,完善人口政策体系和调控机制,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和创新能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持久动力。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推动社会性别平等,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引导人口合理分布。实施“积极、健康、保障、和谐”人口老龄化战略。坚持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完善人口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人口均衡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进湄洲湾港口城市更好更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处理好人口与发展关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人为本,注重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统一性,在解决人口问题的过程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提高家庭福利。

坚持依法管理。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体系,坚持按照法定政策和法定程序办事,加强行政执法检查,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水平。

坚持统筹协调。综合运用人口与经济发展政策,统筹城乡与地区之间的发展,解决人口的数量、素质、结构和分布问题。注意把握人口各要素之间的互动关系,形成目标一致、相互衔接、良性互动的人口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坚持规划先行。坚持人口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地位。人口发展规划要先行一步,为产业布局、资源开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和公共财政分配提供基础支撑。

坚持创新发展。坚持人口工作的创新发展。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创新新形势下人口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解决人口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发展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要通过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的政策、制度、政府组织体系和社会服务网络体系,建成“以宣传教育为先导、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机制,实现人口稳定均衡增长、素质全面提升、结构动态优化、流动迁徙自由、分布科学合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利用的目标。

(一)控制人口数量

1.“十二五”期间自然增长率不超过8‰,全市总人口控制在348万人以内。

2.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达90%以上。

(二)调整人口结构

“十二五”期间,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态势要得到有效遏制,出生性别比逐年下降,趋于正常。

(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努力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2015年婴儿死亡率下降到7‰以下。

第三章“十二五”规划的主要任务

一、坚持现行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

在现阶段,由于我市庞大的人口基数和持续增长的人口总量,而且其人口再生产类型是通过人为控制人口数量发生转变的,所以,一旦生育政策发生变动,则可能出现反弹,即使是一小部分的变化,都是不能轻视的。2015年内,全市20-29岁生育旺盛期育龄妇女人数仍将维持在30万人以上。莆田市人口增长是否最终跨越安全极限,实现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将取决于能否坚定不移地执行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完善计划生育配套措施,稳定当前的低生育水平。

(一)执行现行生育政策。认真执行现行的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坚持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方法不动摇,通过深化综合改革,建立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推动和社会保障力度,确保人口总量控制目标的实现。努力解决政策外生育的问题。继续开展“名人、富人和社会公众人物违法生育专项治理行动”,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进行公开曝光,特别是涉及党员干部的,更要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努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形成“计划生育要严抓、违法生育要严处”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建设。制定完善配套的规范性文件,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全面建立依法管理机制为载体,实现部门工作法制化。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在法律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行政决策权。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与行政机关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坚持依照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办事,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考核制,公开政策和办事程序。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加强行政执法检查,落实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做到正确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群众工作纪律,杜绝由于计划生育执法不当引发的恶性案件,维护公民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转变执法理念,开展便民维权活动,拓宽监督渠道,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

二、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充分开发人力资源

提高人口素质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关键环节,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标志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保证,也是现代文明生产生活方式的条件。要通过实施人力资源强国战略,实现由依赖人力资本替代依赖资源消耗的发展模式。

(一)提高全民健康素质。加大健康教育力度,普及“三优”(优生、优育、优教)知识,把“三优”工作和优质服务结合起来,全面推进优质服务工作。要从加强婚检、孕检服务入手,重点推广一级预防措施,巩固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不断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的质量,规范婚前、孕前保健和孕产期保健服务;要积极实施二级预防措施,从遏制出生缺陷发生率升高的势头抓起,遵循以可以预防的和现有技术可防治的严重与高发的先天性疾病干预为重点,加快产前筛查、诊断技术系统建设,采取科学的预防对策、措施和“规模效益、资源共享”的原则,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婴儿的出生率;要逐步实施三级预防措施,开展新生儿和婴幼儿系统保健管理,健全和完善新生儿救护、疾病和听力筛查网络,在所有开展助产技术的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和有条件的乡级卫生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努力控制危害严重的传染病、地方病,重点做好防治性病、艾滋病、结核、乙肝等工作;建立健全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对体系,配合卫生部门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行为,引导公民形成健康的生活和行为方式;巩固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放公共体育资源,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二)提高人口科学文化素质。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提高国民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继续坚持把推进“两基”的巩固提高,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要重视学前教育和人口早期教育,继续推行“中国人口早期教育暨独生子女教育示范区”试点工作;要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力度,关注并提高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教育条件,继续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免费政策;进一步完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体系,将诸如“关爱女孩”等行动继续发扬。

(三)提高劳动人口的技能水平。要将农民工的技能培训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大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劳务输出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开展在岗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民的新型实用技术培训,全面实施诸如“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等;要积极拓宽人才吸纳渠道,引进更多高素质的外来人口,制定并实施适宜于海西发展的人才发展规划,促进人口素质结构的提升。

(四)提高全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建立社会信用征信体制,进一步完善公民基本道德素质体系建设。借助于公共教育设施及其他宣传手段,在全民范围内推行公民道德教育。充分利用学校在大、中、小学生中的德育工作的中特殊作用,引导学生们形成正确的道德观及较强的心理承受力;要注重青少年的德育工作,普及生殖健康等生理方面知识,注重防止青少年实施危险性行为,积极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及时发现并矫正各种心理卫生问题。

三、构建性别公平制度,有效治理性别比失衡

我市是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比较突出的设区市之一。必须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综合措施,使全市出生人口性别比持续攀升势头得到遏制。

(一)构建性别公平制度。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积极建设先进的性别文化和生育文化,狠抓宣传教育,消除性别歧视。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新型生育文化示范基地”为载体,推动计划生育、男女平等两项基本国策进党校、进高校、进社区、进家庭,使广大干部、群众的社会性别平等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实行政策推动。坚持以改善民生作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切入点,建立和完善农村女孩家庭的利益导向和政策推动机制。进一步落实“五项奖励制度”和“六项工程”。以关爱女孩行动载体,营造男女平等、保护女童、尊重女性、生男生女一样好的社会氛围。对实行计划生育的纯女户的女孩给予教育、职业培训、就业、创业、信贷、扶贫、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优惠,依法依规保障实行计划生育的纯女户享受土地承包、宅基地划分等方面的权益。通过相关优惠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以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势头。

(二)有效治理性别比失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把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的人口计生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和重大事项督查内容,对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不力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其主要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形成党政负责、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标本兼治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的工作机制。二是要规范管理服务。全面推行孕产期保健、住院分娩、产后随访和出生死亡报告、咨询服务等一系列制度。三是严厉查处“两非”案件。建立纪检、公安、人口计生、卫生、药监等部门“两非”案件联合办案制度和打击“两非”案件补助制度,推广仙游县经验,全市全面实施出生人口、孕妇B超检查和终止妊娠登记实名制。通过户籍校对、医院调查、入学儿童性别比还原等方式核实性别比。做到关口前移,有效堵塞工作上的漏洞。建立健全对出生性别比失调严重的地区跟踪管理制度,加强对重点县的调查研究和工作指导,继续保持打击“两非”的高压态势,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基本趋向正常。

四、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提高服务和管理能力

(一)加强市、县、乡三级技术服务网络建设。紧紧抓住计生服务机构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被列入公共卫生网络重点改善范围的机遇,把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各级政府预算内投入,重点加强县级服务站、乡镇中心所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添置、更新与技术服务相适应的医疗设备,全面推进计生技术服务信息化建设。按标准建设2-3个县级示范服务站、6个乡级示范服务所,抓好吸引稳定人才、提高队伍素质措施的落实。把县级服务站建成当地开展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优质资源。积极推进各级计生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步伐,配齐、配强符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常用计划生育技术常规》要求的设备和技术人员。乡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要核定事业编制4~6名,并至少配有1名能完成计划生育手术的执业(助理)医师,其中中心服务所要核定事业编制6-8名,配备不少于2名执业(助理)医师。县以上服务站的医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占85%以上,不少于2名具有医学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40%以上具有医学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县级计生卫技人员80%以上、乡镇卫技人员70%以上具有医学类相关专业学历。村要设立计划生育服务室。实施“优生促进工程”,做好优生优育工作,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全面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市计生服务站建立优生实验室,开展孕前常见病原体、染色体筛查等工作。

(二)加强计生信息化建设。一是建设“金人工程”。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数字人口”的要求,全面推进全员人口信息管理。实施人口宏观管理和决策信息系统二期工程建设,按照省级“金人工程”对市级建设的要求,把市级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简称“金人工程”)建设成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服务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础性平台。二是建设市级数据中心。依托现有的人口基础库和公共服务的基础平台,建立市级数据中心。在现有基础上,提高全员人口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从信息每月变更提升到信息实时变更,提高信息采集、信息整合水平。同时,通过对信息的分析、复用,实现对信息资源深度挖掘,以此为基础建立人口发展决策支持系统。三是人口计生系统远程网络教育平台。按照省里的统一布置,“通过互联网,面向全省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人员开展远程培训教学及经验交流等活动”的要求,市级要有相应的配套设施。四是建设流动人口信息移动应用系统。完善和应用省级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和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实现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动态管理,依托省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系统,实现婚育证明、避孕节育、“一孩生育服务管理”等信息网上传输和通报,取消纸质证件,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便民、高效、低成本”的目标。五是建设数字化服务站所。整合全市人口信息,全市建立全员人口、流动人口等全省统一信息库,保障数据的一致性,提高运行维护效率、节约建设管理成本,并为市级相关部门共享全员人口信息资源提供服务。六是电子政务建设。实现市、县一体化办公自动化。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要建成公众网站,实现网上办事、提升网上办公能力,提高社会公共服务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利益导向,引导群众树立新型婚育观念

要严格按照“更加注重利益引导、更加注重服务关怀、更加注重宣传倡导”的要求,坚持把发挥人口计生宣教先导作用放在首要位置,坚持高层倡导和社会宣传两手抓,坚持把宣传教育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紧密结合起来,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这一主要任务,动员全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化、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一)建立“大联合、大宣传、出精品、求效益”的宣传体系。继续坚持人口与计划生育理论宣传、群众宣传、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相结合,建立“大联合、大宣传、出精品、求效益”的宣传体系。在宣传内容上,要更加突出人口与可持续发展、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预防艾滋病等重大易传染疾病的宣传;在宣传形式上,要更加符合人文环境和群众心理特征,要贴近社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在宣传手段上,要更加注重运用各种现代传媒,加强网络宣传效应,通过增强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准确性和渗透力来提高宣传教育的效果。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公益性宣传,积极推动人口计生宣传的社会化、公益化及市场化,并逐步实行项目化动作机制;加强人口文化建设,积极开发制作各种符合现代化风格的宣传品及文艺作品,积极营造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人文环境。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教育广大群众依法履行计划生育义务,规范生育行为。加大对各级党委政府人员及计划生育干部的法制教育和培训,开展便民维权活动,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广泛开展活动。积极调动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志愿者队伍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力量,全面实施以“致富、安居、成才、保障、亲情、幸福”六项工程为载体的“关爱女孩行动”。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新风;全面开展新一轮“新型生育文化基地”创建活动,通过向全省已婚育龄妇女发放一份以上适合其所需要的婚育知识宣传小册子,提高育龄群众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基础知识的知晓率。充分利用教育基础设施,普及小学生的中国人口国情知识,中学以上学校要求开设青春期性健康教育课程。要更加注重各类多媒体的宣传效率,各级电台、电视台、报纸要办好专栏(专题),每年要播出一条以上公益广告;县级电视台、电台要经常播报计生公益广告、人口计生工作经验及先进案例。要积极开展各类与人口计生工作相关的文艺、学术活动,每年举办一次人口新闻奖、人口文化奖评选等活动,组织各级别人口计生文艺汇演,拉近人口计生与群众的距离。

(三)加强计生协会工作。计生协会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协助党委政府动员广大群众参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力量。要更好地组织群众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进一步完善计生协会网络。广泛开展创建五好计生协会小组、合格村(居)、一流村(居)计生协会和乡镇先进协会“三联创”活动,到2015年,85%以上的村(居)达到合格村(居)协会和一流村(居)协会标准,使各级计生协会组织能够按照自身的优势和群众团体的特点开展工作,推动基层协会逐步成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生力军。

六、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实现流动人口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

(一)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组织领导机制,加强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县区季谈会,总结、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和解决流动人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加强双向考核评估,切实落实两地工作责任。建立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协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实现部门间配合密切、管理互补、服务互动、信息互通的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新机制。扎实推进基层服务管理网络建设,加强基层服务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网络;由综治委牵头,在流入人口较多的乡镇和社区,全面完成流动人口“一站式”服务管理中心(站)建设,按照流动人口500:1或出租房屋50:1的比例配备村(居)专、兼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管员,提高服务管理水平。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纳入民生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公共财政支出的预算范围。

(二)推动服务均等,实现免费服务全面覆盖。把流动人口纳入现居住地计划生育经常性管理和服务范围,实行与户籍人口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实现流动人口享受“市民化待遇”。继续开展流动人口“关怀关爱”专项活动,关心流动人口“留守”家庭成员,为其排忧解难;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帮助外来人员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逐步实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构建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信息化水平。继续加快全市流动人口信息化建设,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延伸到社区、重点村(居),加强基层信息化建设;健全全员流动人口统计制度,促进省级流动人口数据库的完善和应用,逐步实现信息实时变动、跟踪管理和动态监测,提高流动人口信息服务管理水平,为促进市内、省内和区域“一盘棋”提拱扎实的工作基础和可靠的机制载体。以全员流动人口信息为基础,实现本系统内服务机构与管理机构之间、常住人口信息与流动人口信息之间的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加强系统内与相关部门间的统筹协调,建立统计信息会商制度和流动人口信息通报联系制度,逐步实现与公安等相关部门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提高流动人口综合治理水平。

(四)完善区域协作机制,推进区域服务一体化。持续推进省内“一盘棋”工作,充分利用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和省级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加强与省内、省际各地市间的网络互动协作,建立地市间快捷、有效的信息交流,实现信息快速互通。落实区域协作制度,重点推动省际间、区域间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协作,加大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与协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通报、个案社会抚养费征收、便民维权服务的协作配合力度,在实现省内“一盘棋”的基础上,建立起以信息互通为基础、以便民维权为先导、以依法行政为准则、以协同互动为重点、以层级监管为保障的区域协作摸式,推进区域服务管理一体化,促进区域“一盘棋”格局形成。

(五)强化便民服务意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口流动日益频繁,流动人口规模日益庞大,这是社会经济工业化、城镇化、产业化发展的必然产物。人口的大量流动,给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带来不少困难和问题。如何切实有效地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为他们提供良好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服务,并能够实行有效的管理,是摆在我们面前亟待破解的一道难题。加强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要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根据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盘棋”“三年三步走”战略部署,建立“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筹协调机制建设,建立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重要职责内容,推动部门职责的落实和综合治理的形成。大力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社区服务半径和提高服务的可及性,实现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强化综合服务意识,确保流动人口可以享受市民化待遇,对流动人口在教育、养老、就业、培训、住房、户籍等多方面进行专业指导和政策性宣传。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加强信息共享平台构建,完善和应用省级全员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和国家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依托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系统,实现部门信息共享,全面提高流动人口信息服务管理水平。完善区域协作,继续提高省内、市内“一盘棋”水平,促进省际之间、区域间协作“一盘棋”格局形成,促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区域一体化。严格按照《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范》要求,切实落实两地工作责任,加强双向考核评估,实现流动人口免费计划生育服务全覆盖,维护流动人口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工程,加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和经费的保障力度,进一步促进流动人口“一站式”和“一证式”服务管理新机制的建立,逐步实现相关部门流动人口信息资源共享。

七、积极发展老龄事业

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老年人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是“推进跨越发展,宜居港城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也是着力保障改善民生、有效解决老年人切身利益问题的重要举措。

当前,加快发展我市老龄事业的总体要求是: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统筹推进城乡老龄事业发展,增加公共财政支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立健全覆盖城乡老年人的社会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推进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我市老年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服务水平,积极营造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在高层次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的目标。

(一)推进我市老龄事业加快发展的各项标准。社会保险:继续完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正常调整。探索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稳步开展社会化发放工作。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对城乡生活困难的老年人全部纳入低保。各村(社区)应视其财力,积极探索发放老农民生活补贴。医疗保险制度:将所有老年人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比例逐年提高。五保、“三无”老人供养、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率要超过50%;根据本地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建立城市“三无”老人供养标准增长机制。住房保障:将城镇户籍居民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纯老年人户优先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

(二)做好老年人社会福利和优待工作。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公益性文化设施扩大老年人优待范围,老年人凭老年证享受优惠。老年人在市区乘坐城市公交车,对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扩大老年人高龄补贴范围,逐步提高发放标准。90岁以上老年人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00元。百岁老人长寿补贴每人每月200元并免费就医。视经济发展情况逐步扩补贴范围和提高标准。对外地来莆旅游观光、居住的老人,享受本市老人出行的同等优惠待遇。

(三)加快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打造“宜居社区”。“十二五”末,全市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多形式、全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十二五”末,农村社区综合性老年服务中心(站)建成比例达60%以上。为社区老人提供就近、方便、快捷的临时抚养、日间照料及助餐、助洁、助浴、助医、助行以及文化娱乐、学习教育、心理关爱等服务。大力培育和扶持为老服务中介组织、建设为老服务连锁服务点,多种形式和渠道向社区老人提供各种服务。发展专业养老机构的示范、培训、辐射和指导功能。加快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积极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通过政府补贴、土地优供、减免各类规费等政策手段,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建设专业养老服务机构,形成高中低档养老服务机构互相补充的养老服务格局,基本满足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依托专业养老服务机构的专业技能和人员骨干,向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支持和辐射,帮助培养养老护理服务人员。抓好老年教育和活动阵地建设。把老年教育纳入终身教育体系,继续办好市、区老年大学。各乡镇(街道)基本普及老年学校;全市老年人参加老年学校学习的人数达老年人口总数的15%以上。

(四)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老龄事业发展体制机制,加强基层老龄工作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养老服务规划,积极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老龄事业投入,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大力弘扬传统美德,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加强养老服务机构的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老年社团组织、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

八、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一)推动妇女参与经济发展。加大针对妇女的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提高初、中、高级技能劳动者女性比例,促进妇女向技术含量高的就业领域和岗位流动。加大对贫困妇女的培训和帮扶力度,开展针对城乡贫困妇女创业发展的小额信贷项目,增强其脱贫致富能力。

(二)提高妇女参政比例。市、县(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领导班子均配备一名以上女性干部;县(处)级正职女干部占同级正职干部的比例逐步提高;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均有1名以上女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女性比例逐年提高;推动妇女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参与企业经营管理。村(居)委会、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管理人员中的女性比例逐步提高

(三)提高妇女教育水平。加强妇女理论研究和党校、高等院校女性学科建设,推动妇女理论研究的深入发展。积极探索适合农村妇女特点的继续教育和实用技能培训,确保农村劳动年龄妇女普遍接受实用生产技术和文化知识学习培训。整合、优化社区教育资源,促进妇女参与社区教育。

(四)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婚前医学检查率达到95%以上;妇女艾滋病及病毒新发感染与性病感染率得到控制;加大妇女病免费普查力度和提高贫困妇女医疗补助额度;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提高青少年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增强妇女儿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预防和制止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和性骚扰;保障妇女在司法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村妇女在村民自治中的合法权益;在执法中落实儿童优先和最大限度保障儿童利益的原则。降低儿童犯罪率与重新犯罪率。

(六)营造关爱妇女儿童的社会环境。营造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消除对妇女儿童的歧视和伤害;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功能,提升儿童家长家庭教育素质和家教知识知晓率;市、县区都建有一所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一所妇幼保健院。

九、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完善政府主导的管理体制,健全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优化残疾人事业发展社会环境,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建立长效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政策机制。将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残疾人享有基本医疗和康复服务,重度和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生活得到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基本生活,提高残疾人生活保障水平。增加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城乡残疾人平等共享就业、教育、康复、托养、文化、体育、维权、信息化和无障碍等公共服务。实施“肢残助行”工程和贫困残疾人“安居工程”,重点实施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残疾人托养、居家养护和“福乐家园”、“光明行动”计划。残疾人工作组织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深入开展社区康复服务,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基本实现“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强化残疾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稳步提高残疾人就业率,有劳动能力残疾人实现充分就业。巩固残疾儿童少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充分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加大残疾人住房保障力度,提高残疾人福利水平,发展壮大残疾人慈善事业。大力开展残疾人文化体育活动,文艺、体育活动进一步普及。全面推进城市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公共机构等区域无障碍设施建设。残疾人事业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残疾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残疾人的权益保障状况持续改善。

第四章“十二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继续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人口综合调控和管理的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要把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到可持续发展战略十分突出的位置,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定期研究和解决人口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方力量抓好落实,切实做到责任、措施、投入“三个到位”。要充分发挥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作用,不定期地对各县区、乡(镇、街道)进行专题调查和重点检查。坚持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落实《莆田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考核奖惩办法》,对党政领导、相关部门和计划生育部门分别进行责任考核,落实“一票否决”制度。把领导干部落实计划生育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衡量政绩和选拔、任免、奖惩的重要内容,任期内逐年考核、离任后进行跟踪奖惩,对工作失职的要追究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每年要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制约人口与发展的重大问题;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统筹人口规划、人口政策及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等制度和实施,加强对出生、婚姻、死亡、流动、户籍、就业、教育、医疗、税收、社会保障等人口管理制度的统一协调,建立健全人口发展的宏观调控体系和人口工作的综合治理机制。充分发挥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党委、政府领导下的部门齐抓共管的协调机制,真正形成党政领导、部门指导、各方配合、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人口和计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自觉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及时进行工作部署、监督检查、考核评估,形成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机关、企事业、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等群众性组织在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中的生力军作用。

二、加大投入,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

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保障模式,形成以财政投入为主、稳定增长、分类保障、分级负担、城乡统筹的保障机制。继续坚持和落实财政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投入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的制度,确保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奖励优惠政策兑现、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待遇落实和正常工作运转等需要。社会抚养费要全部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杜绝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要充分运用政策引导和激励机制,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建立多渠道的人口计生事业筹资机制,各级人口计生部门要用好人口计生事业经费,建立科学、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严肃查处财政专项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中出现的问题。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人口计生工作三支队伍整体素质

“十二五”期间,将加强各级计生干部队伍建设,努力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吃苦耐劳、廉洁清正、勤于奉献的计生工作队伍。一是健全网络。“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强化市、县、乡三级计生委、局、办及其服务站(所)功能,保持内设机构、行政编制的稳定性,财政投入逐年增加。尤其是计生办主任必须配备国家公务员,且在本岗位任职五年后,必须异地交流;本乡镇籍的计生专干、服务所人员必须异地交流。村计生管理员必须按“县管乡聘村用”的机制重新聘任,并按优胜劣汰的原则,滚动管理。二是提高素质。要通过多种培训渠道,强化各级计生干部的业务素质。到2015年,县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具有本科学历的达80%;乡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具有专科学历的达到80%;村级人口计生专干普遍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50%以上达到高中(中专)学历。乡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基本实行职业(执业、职称)资格制度;村级人口计生工作人员基本具备职业资格。群众对人口计生工作人员的工作满意度达到80%以上;优秀的计生干部为后备干部或担任各级领导干部。三是待遇保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财力情况,适时调整村级计生管理员和协会会长补贴。

附件:莆田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重点项目表

附件:

莆田市“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专项规划重点项目表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

建设或牵头单位

备注

人口信息化建设工程

改(扩)建

1、市级全员人口统筹管理信息系统(金人工程)

市人口计生委

2、建设市级数据中心

3、人口计生系统远程网络教育平台

4、建设流动人口信息移动应用系统

5、建设数字化服务站所

6、电子政务建设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工程

改(扩)建

1、市、县、乡计生服务体系建设

市人口计生委

2、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3、县级站优生实验室的建设

生育利益导向

新建

1、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抚助

市人口计生委

2、农村计划生育家庭节育奖励

3、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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