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明政办〔2014〕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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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4-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发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闽政〔2013〕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快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以下称为4G网络)建设发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4G网络建设发展的重要意义
4G网络具有更高速度、更低延时、更高服务质量保障等技术特点。加快4G网络建设对繁荣我市信息服务业、改善商务投资环境和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各部门、企事业单位要提高认识、密切配合,积极为4G网络建设提供支撑和服务。
二、加强4G网络项目建设规划
各通信运营商要加强年度项目建设规划,及时报送发改、无线电管理、城乡规划、国土、林业、环保、住建等部门。各有关部门要做好4G网络项目的规划建设与相关规划、建设和项目申报等的有效衔接。要加强资源节约和共享,项目建设工程中涉及的铁塔、管道等资源,凡具备条件的,各通信运营商要加强资源共享,节约土地等资源,减少重复建设,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同时,要加强基站美化工作。
三、加强4G网络项目建设服务保障
发改、无线电管理、住建、国土、交通运输、林业、环保、数字办、供电等单位要根据单位职能,在建设用地、基站设置、电磁辐射环评等方面加快审批审核进度,在产业培育、征地拆迁、管道建设、电力引入等方面提供服务保障,及时帮助协调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困难,加快4G网络建设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优先开放办公大楼及公共场所作为4G网络通信基站候选站点,积极为各汇聚节点、站点设置和入场安装施工等提供支持。
四、营造4G网络项目建设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通信运营商要加大宣传力度,加大4G技术知识的正面宣传、普及与解释工作,让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理解,消除顾虑,从而提升社会各界对4G网络建设的认知度和接受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努力营造有利于4G网络建设的舆论氛围,在媒体、社区(村)科普宣传栏开设专栏等方面提供支持,积极为4G项目建设提供良好环境。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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