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协议出让用地审批管理的批复

颁布单位: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协议出让用地审批管理的批复

厦府〔2014〕343号

市国土房产局:

你局《关于调整协议出让用地办理流程的请示》(厦国土房〔2014〕35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协议出让用地流程调整的意见。对符合协议出让的用地,由你局负责拟定协议出让用地供地方案上报市政府审批。批复文件由你局代拟,经分管市领导签发后由你局负责印制。批复文件使用“厦府地协”文号,并加盖“厦门市人民政府土地审批专用章”。请你局做好项目用地审批文件制发的调整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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