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2011年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主要任务通知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2011年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主要任务通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定政办发[2011] 41号 |
|---|---|
| 颁布日期:2011-03-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2011年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主要任务通知的通知
定政办发[2011]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2011年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甘政办函[2011]17号)转发你们,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市直相关部门和相关县区要主动衔接,用出色的工作业绩争取更大的支持。”请按照市政府主要领导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任务落实。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
2011年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
省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分解落实2011年省政府工作主要任务的通知》(甘政函[2011]15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将省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农业农村经济主要任务按部门工作职责进行了再分解,为了确保全面完成农业农村经济各项目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时限和进度,将责任具体到单位和个人,确保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主要目标任务落实到位。
二、建立报告制度。各牵头部门每两个月要向省政府报告1次“十大惠民工程”进展情况,每季度汇总报告1次农业农村经济主要目标任务总体进展情况。
三、加大考核力度。根据《通知》要求,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将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和考核问责。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考核制度,加强对农业农村经济重大项目建设的跟踪检查,提高监管效能,确保中央和省上关于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附件:2011年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工作主要任务分解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延伸阅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