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定政办发[2010]195号
颁布日期:2010-10-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定政办发[2010]19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定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根据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O一O年十月十五日

定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市居民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按照《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72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最低生活保障人口。自2010年7月开始我市农村低保省级财政补助人数为47.3886万人(含一类对象5.1334万人),其中新增保障人数13.4793万人。根据省上保障人数和我市实际,实施提标工作后,全市保障总人口达到51.5085万人。其中省级保障47.3886万人,上半年市、县区已纳入保障、未列入省级补助的保障人数4.1199万人。渭源、漳县、岷县在上半年扩面保障的基础上增加省级补助的保障人数3.4610万人。

各县区农村居民实际保障人数分别为:安定区保障人数为6.2895万人,其中省级补助人数5.1384万人,一类对象0.5138万人;通渭县保障人数为7.1656万人,其中省级补助人数6.9699万人,一类对象0.6970万人;陇西县保障人数为7.3239万人,其中省级补助人数5.6359万人,一类对象0.9581万人;临洮县保障人数为7.3791万人,其中省级补助人数6.2940万人,一类对象0.6294万人;渭源县保障人数为7.9467万人,省级补助人数7.9467万人,一类对象0.7947万人;漳县保障人数为5.1945万人,省级补助人数5.1945万人,一类对象0.5195万人;岷县保障人数为10.2092万人,省级补助人数10.2092万人,一类对象1.0209万人。

(二)补助水平的分类。全市月补助水平档次分为四类:一类对象每人每月补助100元,二、三类对象月补助65元,四类对象月补助45元以内。一类对象占保障总人口的10.8%,二、三、四类补助水平在一类补助水平的基础上分别逐级依次下调25%左右。四类对象月补助金额不得超过45元。各县区在执行的过程中可作微调,但基本原则保持不变。一类对象的施保比例不低于省级分配的保障人数,一、二、三类保障对象人数不低于保障总人数的70%、第四类保障对象不超过30%。

(三)城乡低保补助资金及配套资金。提标后,我市农村低保资金以县区内省上补助人口人均65元的总量计划执行。因超出省上补助人口而造成资金不足的县区,可通过适当调整分类比例和补助水平调剂执行。各县区要科学合理制定分类比例和补助水平,不得超计划增加保障人口,不得降低补助水平或减少保障人口从而形成结余资金。如县区年末资金结余超过1%,则全部由省财政扣回。省上已免除我市农村低保市、县区每人每月5元的配套资金,城市低保市、县区两级配套资金比例由20%减至5%。今后5%的城市低保配套资金由各县区财政预算列支。减少的部分配套资金作为加强基层民政工作的工作经费。其中市级财政给市级民政部门按照全市低保对象总数每人每年0.8元的标准配套列支;县区民政部门工作经费县区财政按照低保对象总数每人每年5.2元的标准配套列支;乡镇民政站工作经费由县区财政按照低保对象总数每人每年4元的标准配套列支。

二、时间要求

第一阶段:10月中旬至10月25日,完成方案制定,政策宣传工作。重点做好工作人员培训,印发“农村低保提标工作指南”资料,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与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第二阶段:10月26至10月31日,完成入户调查,家庭变化核定工作。重点组织好乡镇、村、组干部的入户调查、逐户审核工作,明确入户核查的责任人,对申请提标和新受保对象的家庭基本状况进行详细核查,明确其受保资格和提、降补助的合理性,并健全相关责任人的核查签字手续。

第三阶段:11月1日至11月20日,完成民主评议,张榜公示工作。重点做好逐级民主评议,对经过入户核查的提标和拟受保对象从最困难到次困难依次评议排序、评定补助标准,逐级张榜公示,完成乡镇政府审核和县区民政局审批工作。

第四阶段:11月21日至11月30日,完成填证发金,资料建档工作。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提标和新受保对象的填证造册,从政策规定之日起发放保障金。按照低保档案的有关规定,乡镇和村级完成对提标工作文件和保障对象的信息变更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三、保障措施

农村低保提标实施工作情况复杂、时间紧迫、落实难度大,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调、基层落实”的低保工作机制,重点加强县区和乡镇的工作机制建设,精心组织安排,强化督查力度,确保提标工作按时全面完成任务。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要按照市上总体安排,尽快召开县区城乡低保工作会议,将省、市低保工作会议精神逐级传达,制定实施方案,培训有关人员,全面准确地贯彻实施提标政策,广泛动员基层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组织、评议和监督提标工作。市上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定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各县区成立提标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提标工作具体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及时准确地提供低保家庭户口、收入等相关信息材料,确保协作配合及时到位。

(二)规范工作程序,落实分类施保。要重点强化乡镇的入户核查、逐户审核责任,严格靠实三个责任,即乡镇两个主要领导的责任、驻村干部的责任、民政工作站的责任。要组织乡镇干部与村、组干部深入所有村民小组,对保障对象的家庭人口、生活基础、收入状况和补助标准等情况进行详细核查。要严格按照保障对象的四类划分条件对已保和新核定的拟保对象分类确定保障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要认真组织实施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村民评议、以村委会组织的村级民主评议小组评议和以民政工作站组织的乡镇民主评议工作,深入做好“四项评议”,即对已保对象困难程度排序进行评议、对保障对象的准确性进行评议、对新增保障对象进行评议、对新确定的补助标准进行评议。乡镇包村、驻村干部必须组织和参加村民小组评议会议,指导村民开展评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乡镇、村、组三级民主评议后,要逐级将评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向群众张榜公示,乡镇最终定案的保障对象及补助标准等情况,要填入《定西市××县(区)农村低保对象公示表》,发放到保障对象所在村民小组的每家每户,广泛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期间,由民政工作站及包村负责人收集群众的反馈意见,并组织调查核实,及时按程序解决存在的问题;对符合保障或提标条件的,要及时提标或纳入受保;对不符合提标或保障条件的,要及时调整补助标准或办理退保手续,并书面通知本人,切实维护特困群众的利益,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提标工作期间,要继续实行各级领导干部逐级包县区、包乡镇、包村组的工作责任制,各级提标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督查工作组,深入县区、乡镇、村、村民小组开展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提标工作程序和手续规范化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市上市政府领导带队,抽调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和业务人员组成督查工作组开展督查工作,要及时掌握提标工作进程,确保提标工作质量。各级监察机关要会同民政等部门按照《甘肃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办法》、《定西市民政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各级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无正当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拒不受理,违反规定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低保和提标手续,以权谋私、吃拿卡要,给低保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要及时严肃查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采取虚报家庭收入、伪造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金和超标准受保的人员,由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追回冒领的低保金,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扰乱民主评议秩序,故意撕毁公示文件,对低保工作人员进行人身攻击和侮辱谩骂的,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净化低保工作环境。

(四)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基础建设。城乡低保工作的重心要放到基层,各县区要重视加强县区民政、乡镇低保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基层低保工作机制,及时充实乡镇民政站工作力量,为基层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加强政策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素质,不断提高城乡低保规范化水平。提标工作期间,各级要按照城乡低保档案的有关规定,全程做好低保档案资料建立、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乡镇民政工作站要确保提标工作和保障对象信息变更资料的完整、准确,及时整理归档,健全和完善提标工作档案资料。农村低保工作在村民小组的民主评议会议记录、公示情况记录,以及上报提标的保障人员花名册一律保存到村委会及乡镇民政工作站。

(五)全面评估验收,提高规范化水平。各县区农村低保提标工作要在11月底全面完成实施任务。乡镇提标工作完成后,县区要及时安排对所有乡镇、村的提标工作落实情况逐级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问题突出的乡镇和村,要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在县区检查验收的基础上,市农村低保提标工作领导小组从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验收工作组,采取随机抽查的办法,对各县区今年上半年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及本次提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通过各级开展检查验收,整体评估城乡低保工作任务的落实效果,进一步促进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

提标工作完成后,由各县区将提标后的保障人口、分类施保人数和补助标准,以及所需保障资金等情况于2010年11月底前以民政局、财政局正式文件上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定西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标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李斌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赵晖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满涌泉市民政局局长

王锁市财政局局长

成员:吉秀市发改委主任

单发勤市监察局局长

岳余之市审计局局长

汪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冯爱平市卫生局局长

李兆一市公安局局长

刘建军市统计局局长

文国良市扶贫办主任

苏存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赵学仁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孙筠市妇联主席

张天祀市银监局局长

貟建华市农行行长

苏忠兴省信用联社定西办事处主任

杜国占市邮政银行行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满涌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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