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定政办发[2010]84号
颁布日期:2010-06-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定政办发[2010]8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农业局《关于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关于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意见

(市农业局2010年6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保护农业生态环境,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省农牧厅关于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9〕117号)精神,现就我市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

随着农业现代化的不断发展,农村使用地膜已成为确保农业高产稳产的重要手段。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广地膜覆盖栽培技术,取得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特别是全膜双垄沟播栽培技术的推广应用,对大幅度提高粮食产量,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农膜使用量的增大,随之而来的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因此,加强废旧农膜的回收利用,有效防治农田“白色污染”已成为当前一项刻不容缓的工作。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对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搞好农村节能减排、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废旧农膜污染防治工作。

二、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农业生产体系为目标,以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制度创新为保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监督管理,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再利用”的循环经济理念,建立以企业为龙头,农户参与,县、乡政府监管,市场化推进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促进废旧农膜的回收和再生利用,有效防治农业面源污染。

(二)主要目标

经过2-3年的努力,在我市地膜覆盖面积大的通渭、安定、陇西和临洮等县区,扶持建立一批有一定影响和辐射作用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加工企业;每县区在农膜使用较集中的乡镇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站(点),方便农民交售;结合新农村建设,建设乡村物业管理站,对农村垃圾进行定点堆放、定期处理。基本形成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的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体系,提高回收加工能力,使废旧农膜污染得到基本控制。力争到2015年,全市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三、抓住关键环节,努力提高回收利用水平

(一)加强科技创新与推广应用。各县区要加强技术创新,积极引进推广利用废旧农膜加工再生颗粒、生产防水防漏材料和塑料编织袋等再生加工技术,引导农民科学使用农膜,推广一膜两用技术、适时揭膜技术、机械拾膜技术;禁止使用厚度小于0.008毫米的超薄地膜,以降低废旧地膜的捡拾难度。每县区要建立1-2个废旧农膜污染防治核心示范点,开展试点示范,树立防治废旧农膜污染的典型,向农民展示推广农膜科学使用和回收利用技术。

(二)加快建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通渭、安定、陇西和临洮四县区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扶持建立2-3个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带动周边地区废旧农膜及废旧塑料制品的回收加工及再利用。每县区要在农膜使用较集中的乡镇建立废旧农膜回收站(点),方便农民交售;结合地膜补贴开展“交旧领新”或“以旧换新”工作。同时要结合新农村建设,积极争取农村清洁工程建设项目,建立乡村物业管理站,建设田间垃圾收集设施,对农村垃圾(废旧农膜、塑料制品、农资包装瓶袋等),进行定点堆放、定期处理。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县区要制定废旧农膜回收补贴办法,将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同时要积极争取省财政设立的废旧农膜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开展可降解农膜和废旧农膜回收再利用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试点示范、宣传培训等工作,建立废旧农膜污染防治核心示范点、乡镇废旧农膜回收站和物业管理站,对以旧换新、以奖代补、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企业进行贴息贷款。

(四)加大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的扶持。各县区要制定和出台信贷支持、土地利用、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发展。对具有一定回收加工规模、诚信好的废旧塑料回收加工企业给予信贷重点支持;要将废旧农膜回收及初加工机械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鼓励和扶持废旧农膜回收及加工;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的企业建设项目给予贴息支持;落实国家促进资源节约和再利用的税收政策,在国家允许的政策范围内,积极完善资源再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实行以奖代补、以奖促治。市、县财政要预算安排专项资金,对从事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利用的企业及其设立的回收点,每年根据其回收加工量,采取以奖代补扶持措施,给予一次性奖励扶持。对防治废旧农膜污染成绩突出的县区、乡镇,经考核后给予适当奖励,以奖促治。

四、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要把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作为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完善机制,狠抓各项措施和规定的落实,努力实现废旧农膜回收利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的目标。

(二)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建立由县区农业部门牵头,环保、科技、财政、宣传、金融、税务等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加强配合,共同推进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废旧农膜污染防治和回收利用的技术指导、试点示范,组织开展废旧农膜残留污染及资源调查;环保部门要将废旧农膜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管理;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废旧农膜污染防治的科技研发和技术推广;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安排预算,落实资金投入;宣传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废旧农膜污染危害和农膜科学使用知识;金融、税务部门要细化落实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税收优惠措施。财政部门会同农业部门负责对省级废旧农膜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专款专用。

(三)加强宣传教育,调动农民积极性。要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扶持、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废旧农膜对农田和环境的污染危害和回收再利用的好处,教育广大农民科学使用农膜,重视废旧农膜的清除,自觉捡拾残留废旧农膜,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参与防治“白色污染”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引领广大农村地区走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环境友好、生态文明的良性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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