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12-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2011年11月4日市政府第9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嘉峪关市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

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意见》(国发〔2010〕22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意见》(甘政发〔2010〕31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农业机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物质基础,农业机械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我市正处于城乡一体化加速推进的新阶段和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升级的关键时期,农村劳动力结构和生产方式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对农业机械化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还需进一步加快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装备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建设现代农业。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为方向,以提升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水平为重点,以实施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为载体,扩总量拓领域,抓推广调结构,提水平增效益,保安全促发展。着力推进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着力加强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机、农艺、农业经营方式协调发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速全市农业现代化转型升级步伐,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2.5万千瓦,机耕、机播、机收率分别达到100%、86%、60%,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特色机具具有新突破,畜牧业、林果业、排灌机械、设施农业机械化协调推进,新型农机化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全市农业机械化经营总收入12000万元。农机技术推广体系、销售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结构调整和机具配套进一步优化、升级。重点推广新型节能环保机械、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机具、新型农用机械和粮油深加工机械、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植保、排灌、玉米收获、畜牧、水产、蔬菜种植、林果机械等。

到2020年,全市农机总动力稳定在15万千瓦左右。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以上,主要粮食作物实现全程机械化;养殖业、林果业、设施农业、特色产业综合机械化水平显著提高,新型农机化社会服务实现全覆盖;农业机械化经营总收入17000万元。一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和重点服务取得重要突破。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着力改善农业机械化装备结构。按照技术先进、科学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原则,稳定增加装备总量,大力发展大马力、高性能、多功能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形成适应特色优势农产品生产的机械化装备结构和提高不同作物生产质量效益的机械化技术结构。拓展农业机械化服务空间,增加农业机械化种类。引导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合理配置动力机械和作业机具,提高作业机械配套比和综合利用率,到2015年大中型拖拉机与农机具的配套比达到1∶3。开展补偿性更新报废机具工作,逐步淘汰污染重、效率低、能耗高的旧农业机械。引导和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购买使用符合现代农业发展方向和要求的农业机械。

(二)着力推进农业机械化科技应用。大力推广以深耕深松、旋耕播种、施肥镇压、联合收获为代表的机械化增产增收技术,以节水灌溉、精量播种、玉米收获为代表的机械化资源节约技术和以化肥深施、高效植保、秸秆综合利用为代表的机械化环保技术,加快普及主要农作物关键环节农业机械化新技术、新机具。制定适合不同作物、科学合理、相互适应的农艺标准、机械化规范和技术路线,提高农机作业标准化水平。建立农机、种子、土肥、植保等推广服务机构紧密配合、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组织引导农民统一作物品种和茬口,提高农业技术的集成应用水平,推行农业机械新技术推广与技术人员绩效对接考核机制。

(三)着力加强农业机械化人才培育。逐步选配专业农机人才到基层工作,并构建以农机技术人员在职轮训、职业学校和农业机械化学校培训为骨干,新技术、新机具演示会、发布会、展示会、生产销售企业现场讲解和镇村农机常训为补充的培训体系,优化培训内容,实行培训与新技术、新机具推广的有机结合。加强农业机械化教育培训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培训条件、提高培训能力,将农机作业和农机维修等技术培训纳入“阳光工程”和新农民培训工程。加强农机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先进生产工具及技术的接受能力和操作水平,定期对农机推广、监理和管理人员、鉴定人员进行培训。积极开展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把广大农机手培养成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三、建立完善支撑体系

(一)建立健全公共农机推广服务体系。以农机推广装备建设、队伍建设、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充满活力的农业机械化推广服务体系,着力提升新机具、新技术推广服务能力,早日实现全市农业机械化,加快实现全市农业现代化。

(二)建立健全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以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农机大户为骨干,农机作业服务公司、农机协会、农机中介组织为补充,多种组织形式并存,高效、便捷的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根据增加数量,扩大规模,提高标准,提升能力的原则,优先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重点培育4个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的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到2015年,全市登记注册的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8个。引导政策、资金、技术、信息和服务向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支持有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承担农业开发和新技术推广项目。建设一定数量的农业机械维修示范网点。加强抗旱防灾、抢险机械化应急装备,应急队伍和应急机制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抗灾能力和应急水平。推动农机跨区作业向广度和深度拓展。培育农机制造、研发、作业、中介、销售、租赁等市场,创新社会化服务模式,创建农机服务品牌。

(三)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充分认识农机安全管理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中的作用,建立公安、安监、农机协调配合机制,制止农机无牌行车、无照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审验率、挂牌率、持证率。强化农业机械安全使用监管,建立以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安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长效机制,加强监理装备和基层队伍建设,提升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到2015年,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区达到100%,镇、村、户“平安农机”比例达到90%以上。提高质量服务能力,规范农机作业、维修服务行为,加强农机试验、推广鉴定和质量认证工作,组织开展在用农业机械质量调查,强化对财政补贴农机的质量监督和跟踪调查;加强农机市场监管,完善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网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建立不合格产品退市制度,建立健全连接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的功能齐全、服务优质、高效共享的农业机械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体系。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级政府和市级财政要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发展的管理、扶持力度,积极支持各级政府和农机化管理部门,实施农业机械化富民提升工程,推进农业机械化重大技术推广、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和农机新产品研发、保护性耕作、节水灌溉、深耕深松、秸秆还田、高效植保等农机作业市场试点;扶持设施农业作业,购置玉米收获机械、啤酒花采摘等农业机械,落实农机大户累加补贴政策;实施农机管理“六项免费服务”工作,即:免除农业机械登记报户费用,核发换发牌证、喷漆号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培训、考试费,年度检审验费,公路交通规费,农机服务和开发管理费等,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二)完善农业机械化扶持政策。按照国家和省上农机购置补贴管理办法,及时公布年度实施方案和补贴资金情况,提高政策实施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市级财政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农机管理部门工作经费,切实保障农机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农机管理部门要按照省上的统一要求,简化农机购置补贴审批程序,改进审批方式,缩短审批时间,严禁农机化事业单位通过成立公司等手段经销补贴产品。加强监管,受理农民投诉,严肃查处倒卖补贴指标和补贴产品、套取补贴资金、借补贴之机乱涨价和乱收费等违规行为。保障农民选择权和议价权,允许农民对实行统一定额补贴的同一种类、同一档次产品在全省范围内跨地区自主购机,允许农民在签订购机协议后调换机型。探索建立政策性农机保险制度,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投保率,降低农机生产风险。

(三)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进一步加大对农机工业、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农机户的信贷扶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扩大信贷规模,积极满足合理信贷资金需求,做好融资支持配套金融服务。积极推动农机抵押贷款业务,在保障信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适当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为多元化融资提供便利。对符合产业政策和信贷原则农机制造企业,新产品开发和农机流通设施建设,给予信贷支持。将发展扶持中的中小农机制造企业纳入国家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企业试点金融扶持政策范围,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四)切实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意见》规定,继续免征农机机耕营业税、农机作业和维修服务项目的企业所得税,对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和运输联合收割机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进一步落实企业研发投入税前扣除政策。属于国家重点扶持高新技术企业中的农机制造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律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现行规定,对批发和零售的农机实行免征增值税政策。

(五)加大农机工业创新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农机研发、制造企业在我市投资发展农机制造企业和营销业务,并纳入全市产业化资金扶持范围,将农机流通服务体系纳入农村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加强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建设。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区要把发展农业机械化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农业机械化发展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编制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农业机械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农机行政管理职能,完善措施,落实保障经费,推动工作开展,实行目标管理,将农业机械化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

(二)明确分工,加强协调。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共同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监督管理、协调服务职能,做好技术推广、生产组织、安全监督等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落实扶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基本建设投资;财政部门要保障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的资金投入;科技部门要加大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科研开发支持力度;商务部门要加强对农机流通行业的指导,加快农机流通体系建设;其他有关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责积极支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发展;有关行业协会要当好政府与企业、农户间的媒介,充分发挥协调、服务、维权、自律的作用。通过紧密协作,扎实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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