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嘉政办发〔2011〕8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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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8-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嘉政办发〔2011〕86号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市人口委《嘉峪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
嘉峪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为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嘉峪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总体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状况
(一)生育水平稳步下降,“十一五”人口计划圆满完成
预计2010年全市年末总人口在22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由“十五”末的6.5‰降到了5.89‰。妇女总和生育率稳定在1.3左右,全市出生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8.39%以上,农村出生符合政策生育率保持在96.82%以上,圆满完成了“十一五”人口控制目标。
(二)坚持深化综合改革,新机制建设取得新进展
——领导责任机制逐步强化。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组织和发动全社会力量齐抓共管、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党政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新格局基本形成。坚持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在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市政府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同时,逐级签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实行“党政线、相关部门线、系统线”分线考核的办法,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度,使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要求落到实处。
——利益导向机制逐步建立。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惠农政策中进一步体现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的通知》要求,建立了会商、会签制度及利益导向联席会议制度,围绕计划生育家庭优生优育、子女成才、家庭致富、生活保障等方面与各项普惠政策衔接,“313惠民工程”深入推进。
——投入保障机制逐步健全。认真落实“确保人口计生工作机构、队伍稳定”的要求,机构设置逐步完善,人员队伍逐步加强。严格执行“四纳入一保障”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以市财政投入为主渠道的投入机制,市级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由“十五”末的12.34元增加到30多元。“十一五”期间人均计划生育事业费年均增幅高于同期市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
——部门协调联动机制逐步完善。坚持把部门协调联动、综合治理作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关键措施,建立了部门协调联系会议制度和信息通报、协查制度,定期召开协调会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坚持开展多部门参与的打击“两非”行动,推动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治理;建立完善了流动人口社区登记制度,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格局基本形成;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形成了以市委宣传部牵头、相关部门协调配合、计生部门组织实施的大联合、大宣传的格局。随着各相关部门参与人口计生工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进一步加大,逐步形成了协调联动、优势互补、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新格局。
——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初见成效。开展了“属地化管理”为主要内容的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改革,统一管理口径,明确归口管理单位,实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包片责任制,真正将工作重心放在社区、任务落实到社区、服务延伸到社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能力、服务能力、自治能力不断增强。
(三)坚持攻坚克难,重点工作取得新突破
——人口计生信息化扎实推进。积极协调开通政务专网,实现了全市人口计生系统政务专网全覆盖。积极推进全员人口信息系统的应用,基本实现了人口信息全员化、网格化、自动化。全市PADIS流动人口子系统和GPL系统应用已覆盖到各镇、街道,GPL系统也已应用到所有社区。
——干部队伍职业化逐步推进。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中,按照较高职称结构比例进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岗位设置,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级以上职称占专业技术人员的52.38%。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职业技能。根据计划生育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3支队伍的不同特点,采取集中培训、轮训、选派进修及“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提高技术人员的服务技能,提升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基层群众自治化稳步推进。一是以开展基层协会评估认定工作为契机,着力加强基层计生协会组织建设,推进基层群众自治。二是精心谋划,着力在新农村试点村创建计划生育村民自治示范村,基层群众自治万村(居)示范活动深入开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市按照《关于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精神,坚持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突出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构建“统筹协调、公平对待、政策引导、亲情服务”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新机制。
——优质服务进一步深化。推行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坚持全面推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农村和流动人口免费享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妇女病普查;免费发放叶酸增补剂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扎实推进,促使优质服务进一步深化,群众满意率进一步提升。
——抓示范树典型工作积极推进。积极开展创建“宣传教育示范基地”、“流动人口示范化社区”、“示范性服务机构”的活动,促进了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及载体的创新,宣传教育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得到加强,技术服务的能力和质量得到提升。截止2010年,受到省人口委命名的宣传教育示范基地4个,流动人口示范社区3个,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被命名为示范性服务机构。深入开展“双评”活动,有6名同志荣获全省优秀计生专干和优秀技术服务人员称号。
总结“十一五”期间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基本经验。
——坚持以人为本,转变工作思路。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实现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人民群众。
——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综合治理。始终把改革作为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的动力,把握大局,突出重点,用发展的思路、改革的办法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
——坚持强基固本,加强基层网络建设。始终把加强基层基础作为重中之重,着力解决基层网络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坚持重心下移,加强和完善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三位一体”的管理服务网络,加强能力建设。
——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加快职能转变,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行政行为,保障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依法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超生。
——坚持落实“一票否决”制度,靠实工作责任。始终坚持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强化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制,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格局。
——坚持循序渐进的方式创新工作机制。坚持先立后破、循序渐进的原则。在改革创新的面上循序渐进、由试点到全面推进;在改革创新的内容上循序渐进、处理好稳定和创新的关系;把改革与发展、稳定统一起来,做到在稳定中抓改革,在改革中促发展,在发展中建立新机制。
“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虽然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依然存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受人口发展惯性和政策性因素的影响,稳定低生育水平仍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二是人口结构矛盾突出。人口年龄结构从“成年型”转为“老年型”,人口老龄化对公共服务的压力剧增。三是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向多样化转变,城市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面临新的挑战和压力。四是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难、社会抚养费征收难等问题依然存在。五是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尤其是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现有业务用房还不到一个中心乡(镇)计划生育服务站的建设标准,且建筑布局不合理,没有合理的功能区域划分,达不到规范化建设的要求。
二、“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稳定、提高、统筹”的工作方针,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重点,以优质服务为主线,以强化基层基础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推进综合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坚持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优先开发人力资源,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基本原则
——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不动摇,稳定和完善现行生育政策,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道路。
——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严格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把统筹解决人口问题摆到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坚持以人为本,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纳入改善民生的总体部署,更加注重经济手段调控人口,更加注重利益引导、服务关怀和宣传倡导,把计划生育纳入村民自治范畴。
——坚持综合治理,强化部门协调与区域协作,注重政策推动和项目带动,综合运用人口与经济社会公共政策加强人口宏观调控。
——坚持改革创新,推动工作思路和方法的创新,不断丰富和发展综合改革的内涵,带动全市人口计生工作整体水平迈上新台阶。
——坚持强基固本,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人口和计划生育机构和队伍,积极推进干部队伍职业化建设。
(三)主要目标
2015年末,全市总人口控制在32万人以内,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到95%以上,出生人口性别比力争保持在正常范围以内。到“十二五”中期,在全市建立起“统筹协调、科学管理、优质服务、利益导向、群众自治、人财保障”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继续稳定低生育水平
坚持把稳定低生育水平放在工作首位,狠抓长效节育措施的落实,严格控制政策外生育,避免政策外多孩生育。继续加大对党员干部的计划生育管理,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做好计划生育审核工作,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二)深化统筹协调机制,推动人口发展综合决策
1.坚持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两次听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情况汇报,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党委、政府重大事项督查范围,加强督促检查,保证决策落到实处。
2.建立人口发展综合决策制度。有关部门在出台相关社会管理和惠民政策前,应主动落实与人口计生部门会商会签制度,并就拟出台政策对计划生育工作及人口发展的影响进行评估,科学决策。
3.强化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按照责任分工实施综合治理。创新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实行联席会议、重要事项事前协调、跟踪督办等制度。
4.强化宣传倡导。把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及宣传体系中,纳入媒体公益宣传的内容,统筹部署。利用党校人口理论教育、社会主流媒体和系统宣传网络等形式开展宣传。积极推进人口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创新,构建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公益宣传倡导工作格局。做好人口理论教育及人口国情、青春期健康教育,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积极推进生育文明建设,促进群众婚育观念和行为的改变。
(三)深化科学管理机制,全面提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质量
1.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估机制。按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采取定量考核与定性评估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完善考核评估办法,增强考核评估效能。完善目标责任制奖惩办法,坚持把人口计生工作绩效作为党政干部政绩考核、奖励表彰和提拔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兑现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表彰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工作责任不落实、任务指标未完成或工作出现严重下滑的,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深入推进便民维权活动,开展“阳光计生”行动,办好“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推行实名举报奖励制度,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不断完善社会监督。认真做好信访工作,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加大信访事项督办督查力度,探索建立社情民意汇集分析、矛盾排查预警、信访终结、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制度,努力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程度。继续加大对党员干部的计划生育管理,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等工作中,做好计划生育审核工作,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加强社会抚养费征收,加大对违法生育的整治力度。建立以孕情跟踪管理为主、打击“两非”为辅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建立健全B超孕检、出生登记、计生手术实名登记制度及定点引产、凭证引产制度。人口计生、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要建立定期督查和联合执法机制,加大“两非”案件查处力度,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
3.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进程。完善全员人口信息数据库,加强流动人口、技术服务、利益导向、统计监测等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和应用。积极推动与公安、民政、卫生、教育等部门的人口信息交流与共享,建立完善全员人口个案数据采集及变更工作机制。
4.建立健全适应城市特点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全面推行属地化、居住地管理的工作格局。对失业人员、人户分离人员等特殊人群,由所在单位与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搞好衔接,纳入现居住地管理。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要协助居委会做好计生工作。
5.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实施新市民社区登记制度,各相关部门要在办证、租房、用工、保健等环节,认真核查《新市民社区登记证明》。整合综治、公安、人口三部门基层力量,建立“联合协作、统一采集、分别提取、及时交换”的信息采集和服务管理工作新机制,加快构建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格局。
(四)深化优质服务机制,推进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大力推进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纳入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建设以市计生服务中心为龙头,镇服务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务车为纽带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到“十二五”末期,要基本建立起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规范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促进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积极实施“优生促进”工程。重点抓好知识普及、优生指导、监测干预等关键环节,大力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加大叶酸发放和指导补服力度,确保目标人群免费补充叶酸覆盖率达到100%;积极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诊断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康复等工作,切实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3.大力开展“生殖健康进家庭”活动。坚持生殖健康服务家庭、服务群众、服务流动人口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生殖健康教育、咨询、检查和优生促进等中心环节,充分利用各方面资源,宣传普及生殖健康知识,做好妇女病普查工作,提高已婚育龄妇女健康检查覆盖率。
(五)深化利益导向机制,让计划生育家庭优先享受改革和发展成果
1.扎实推进“313”惠民工程。要抓好现有各种奖励优惠政策的落实,并适时提高奖励标准、扩大实施范围,增强政策的引导力。
2.进一步完善利益导向政策体系。按照“各项惠民政策按人均落实资金、物资或项目时,独生子女领证户按照2个子女对待,农村二女结扎户按照3个子女对待;按户落实资金、物资或项目时,独生子女领证户和农村二女结扎户在户均基础上提高30%”的总体要求,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激励与制约并举,多层次结合、全方位融入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努力满足计划生育家庭在优生优育、子女成才、抵御风险、生殖健康、家庭致富、养老保障等方面的需求。
(六)深化群众自治机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1.扎实推进基层群众自治。按照“政府主导、依法自治、合同管理、维权自律”的原则,实行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评议三项基本制度,不断完善“两委负总责、专干抓落实、协会做骨干、群众当主人”的群众自治模式,积极开展计划生育自治合格村(居)、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切实提高全市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水平。
2.加强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深入开展基层协会组织评估认定工作,夯实协会基础工作,将基层组织延伸到所有村和社区,吸引和组织广大志愿者参与到人口计生事业中来,切实发挥协会组织的骨干作用。
(七)深化人财保障机制,为人口计生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稳定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人口计生部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保持人口计生工作机构和队伍的稳定。继续实施“强基提质”工程,努力建设一支以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为特征的高素质、职业化、专业化的人口计生队伍。深化“双推优”工作,对表现优秀、政绩突出的人口计生干部优先培养使用。
2.建立稳定增长的投入保障机制。逐年加大对人口计生事业发展的财政支持力度,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要足额落实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免费技术服务、优生促进、人口计生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等所需经费,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
(八)着力实施项目工程建设
积极协调,重点抓好以下项目建设:
1.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建设。由市财政投入新建峪泉镇、文殊镇计划生育服务站,建筑面积各200㎡,项目总投资60万元。实现全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全覆盖。
2.加强村和社区服务阵地建设。按照示范村和社区必须具备两室、一校、一院,合格村必须具备两室、一校,一般村(必须具备两室)创建标准,完善村级服务阵地建设,全市50%村和社区达到示范村标准,40%的村和社区达到合格村标准,促使合格村向示范村转化,逐步增强村级阵地服务功能,为育龄群众开展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要位置,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发展。
(二)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各部门要根据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内容,按照“健全体制、创新机制、转型提升、全面发展”的总体思路,突出工作重点,不断丰富、发展综合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内涵,确保人口计生综合改革沿着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道路顺利推进。
(三)严格考核评估
建立完善本规划的考核评估体系,适时进行量化评估,确保既定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的落实,不断推动人口计生事业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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