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灾后废旧农膜收缴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灾后废旧农膜收缴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金政办发〔2010〕4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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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5-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金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灾后废旧农膜收缴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永昌县、金川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受北方强冷空气影响,4月24日至25日我市遭受强风沙尘暴和低温冷冻天气,致使玉米、瓜类、蔬菜等9.5万亩覆膜农作物及349座日光温室、2256座塑料拱棚遭受不同程度的损害,塑料薄膜损失严重,据测算达626吨。吹失的塑料薄膜直接影响农村环境卫生,造成农田生产能力下降,对农业生产构成长期潜在的威胁。为保护生态环境,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对近期大风扬沙天气造成的“白色污染”问题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群众开展回收工作
县、区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对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通过政府引导、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立即组织发动群众开展一次“白色污染”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对道路两侧树木、田间地头、村社周围散布的塑料薄膜进行回收。要大力宣传废旧农膜污染危害和农膜使用知识,特别要加强对农膜残留物对农村饮用水源的污染、对土壤结构的破坏、对农作物生长不利影响等方面的宣传,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农民参与防治“白色污染”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引导广大农民科学使用农膜,自觉捡拾残留废旧农膜,推动农村走资源节约、循环利用、环境友好、生态文明的良性发展之路。
二、实行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的回收办法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实行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的办法,对回收废旧农膜的农民予以一定补助,对防治废旧农膜污染成绩突出的乡镇予以适当奖励,奖励补助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
(一)市财政预拨付县、区补助奖励资金各10万元,专项用于废旧农膜回收补助奖励。
(二)对回收废旧农膜的农民,每回收1公斤农膜补助资金2元,对防治废旧农膜污染成绩突出的乡镇奖励资金2万元。
(三)乡镇政府根据农膜使用及受损区域分布情况,协调废旧物品回收企业和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设立方便群众交售的集中回收网点,对农民交售的废旧农膜应收尽收。
(四)回收企业向缴膜农民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统一收缴票据,缴膜农民凭票据向乡镇政府领取补助资金。
(五)整治行动结束后,由市农牧局牵头,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等单位为成员,组成验收组,对废旧农膜收购企业实际回收数量进行核实,并深入乡镇、村社进行实地查看(作为对工作突出乡镇奖励的依据),核实情况后将补助奖励资金拨付县、区。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县(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集中整治行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采取得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治理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各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加强配合,共同推进治理工作。农牧部门要加强废旧农膜污染防治和回收利用的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废旧农膜残留污染及资源调查;环保部门要将废旧农膜污染防治作为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管理;财政部门要积极筹措落实补助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市政府督查室、市农牧局要加强对整治行动的督促检查,深入村社、地头督促指导乡镇、企业做好废旧农膜回收工作。
二○一○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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