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酒政办发〔2011〕264号
颁布日期:2011-09-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酒泉市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酒政办发〔2011〕2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酒泉市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三日

酒泉市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规范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整规试点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食〔2010〕143号),为切实抓好我市小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和规范工作,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规范试点、创新方法、扶优治劣、有序发展的工作要求,探索研究有效监管对策,积极推进小餐饮整顿规范工作,解决一批食品安全隐患大、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性行业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使小餐饮逐步达到"布局基本合理,设施基本齐全,制度基本完善,安全基本保障"的目标,不断完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努力改善餐饮消费环境,切实保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二、工作范围和原则

本《方案》所称的小餐饮是指符合餐饮服务"即时制作、即时消费"的基本特征,加工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以下(含150㎡),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座以下(含75座)的餐馆。小餐饮整规试点应坚持"政府领导、部门指导、街道(乡镇村)为主、疏堵并举、提升标准、标本兼治、逐步规范"的原则,对照标准,以点带面,典型引路,整体推进,全面改善全市小餐饮食品安全条件,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工作安排

(一)组织准备阶段(2011年9月)

各县(市、区)要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和乡镇、街道、社区食品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以乡镇、街道、村组(社区)为单位,对辖区范围内的小餐饮进行全面调查登记,摸清基本情况。尤其要对无证经营的小餐饮店、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学生小饭桌等进行登记造册;将证照取得情况、经营场所、业主基本情况、从业人员情况、餐饮服务范围及食品安全设施条件等信息,建立监管档案,并进行分类整理。

(二)整规工作阶段(2011年10月至-12月)

1、加强宣传培训。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编印小餐饮整规宣传资料,实施法律法规入户告知和上门帮促教育,并以乡镇、街道为单位,组织开展小餐饮负责人及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及小餐饮整规标准要求等专题培训,提高小餐饮经营业主参与整治与规范的积极性。同时,督促各类餐饮单位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在限定的时间内,对照标准要求尽快完善软硬件设施,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证照,自觉守法诚信经营。

2、开展集中整治。各县(市)要建立人员、区域、任务"三落实"的包片责任追究制,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淘汰一批"的要求,对无证的各类小餐饮,实行拉网式检查。对证照齐全的小餐饮,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参照《酒泉市小餐饮整治规范具体要求》,并通过积极推行量化分级管理制度,监督其进行整改和规范,确保达到整治标准;对一些基本条件不具备、食品安全设施极差、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小餐饮,坚决取缔关停;对无证照经营的餐饮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有关要求坚决进行查处。

(三)巩固完善阶段(2012年1月至3月)

各县(市、区)政府要积极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卫生、工商、城管等相关部门,加强联合执法,建立职能部门间的协作机制,形成责权明确、联系紧密、配合有力的监管体系;积极探索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新思路,建立和完善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监管责任体系,明确监管工作职责,建立考评机制,不断完善和强化基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网络;要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在继续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规范管理的基础上,积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街、示范店创建活动,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建立健全小餐饮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全市小餐饮市场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市是省上确定的小餐饮整规试点市,对小餐饮进行全面整治和规范,是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解决餐饮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提升我市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小餐饮整治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县(市、区)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找准本地小餐饮整治与规范工作中的重点、难点,结合餐饮业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确保整规任务圆满完成。

(二)堵疏结合,分类治理。各县(市、区)在全面排查摸清小餐饮行业底数,掌握突出问题的基础上,参照《酒泉市小餐饮整治规范具体要求》(见附件),制定具体的整治措施,做到打扶结合、疏堵并举。要正确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整规与创业就业的关系。既要整治问题严重的餐饮单位,更要注重规范、服务、提升,做到宽严相济。二是整规与便民利民的关系。既要关停取缔一批无证照的餐饮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小餐饮单位达到规范要求,方便群众生活。

(三)强化宣传,正确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切实加强舆论引导。要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知识,宣传开展小餐饮整规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方便群众举报;要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发布小餐饮整规工作取得的成效及先进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要认真总结小餐饮整规工作经验,及时上报小餐饮整顿规范工作动态。

附:《酒泉市小餐饮整治规范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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