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农牧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11年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意见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农牧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11年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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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6-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农牧局等部门关于做好2011年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意见的通知
酒政办发〔2011〕1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市农牧局、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科技局《关于做好2011年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批转,请认真抓好落实。
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园区定位,狠抓各项措施落实,确保当年建设任务圆满完成。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园区建设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努力把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成为先进农业科技示范推广的基地,农民技能培训的基地,推进“一特四化”现代农业发展的基地,促进农民增收的基地。市上将在下半年专题组织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督查活动,对园区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实行动态管理。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关于做好2011年市级农业科技
示范园区建设的意见
为了扎实推进“一特四化”进程,建立形式多样的节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样板,辐射带动全市节水高效特色农业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2011年,全市继续确定重点建设22个节水高效特色农业科技示范园区。现就切实搞好园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要求,突出发展重点
坚持统一规划、超前示范、提升档次、优质高效、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的要求,以促进产业发展为前提,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以推行标准化技术为支撑,以应用现代农业装备为手段,突出节水高效特色,集中资金投入,强化政策扶持,把各园区建成集农业科技成果展示、引领农民创业致富、开展技能化培训的综合科技示范园区,促进全市节水高效特色产业的升级和跨越。每个示范园区要结合实际,突出发展和建设重点,体现先进的科技及现代农业发展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目标管理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发展目标,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推进措施,确保园区建设任务落实。市农牧、林业、水务、科技等部门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包挂责任制,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市农技中心、畜牧兽医局、林果中心、市农科所、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等推广技术服务单位要结合“千人联万户科技促增收”活动的实施,抽调技术人员进驻园区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技术服务。各县(市、区)也要确定挂项领导、包挂单位和技术人员,及时高效的为示范园区建设提供科技、信息、资金和政策方面的服务。
三、制定扶持政策,创新发展机制
市、县要从资金、物资、技术等方面制定切实可行的扶持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农业示范园区和高效特色产业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今年,市上继续实行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扶持政策,各县(市、区)农牧、林业、水务、科技部门也要加强协调联系,积极向上争取扶持项目和资金,确保重点项目资金集中用于园区建设。要加强与科研、教育等单位合作,鼓励科技成果入园,使园区真正成为农业科技人员为农服务、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基地。要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与管理,实现资源配置的市场化,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农民为主、部门帮扶、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
四、加强监督检查,严格绩效考核
要强化对科技示范园区建设的目标管理,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严格检查验收,严格考核。市农牧、林业、水务、科技部门将不定期开展督查工作,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年底进行考核验收。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建设情况,抓好督查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的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建设任务和发展目标得到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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